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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界﹕亂報警追租 可控濫用警力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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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25日 05:59
2011年08月2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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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寵物店涉欠租個多月,業主報警後消防員拒絕破門,皆因處方明文規定,只在相信市民生命受威脅下才能破門,且毋須賠償;若在沒合理懷疑下破壞市民財物,消防處或須賠償。

寵物店業主堅稱嗅到異味報警,但有街坊懷疑有人企圖利用警力破門入舖,以便追租。中原地產聯席董事郭家豪說,也曾聽聞有業主故意報警,讓消防破門入屋,換上另一鎖頭,希望藉此逼令租客交租,但他直言這個方法無用,應遁正規途徑追討。

郭家豪解釋,追討店舖和住宅單位的欠租程序相同,「即使警方介入破門,但物業未交出前仍屬租客『私人地方』,業主無權進入物業範圍,警察也要有搜查令才可入內,警方只能勸喻業主循民事索償或發律師信追討」。

他建議業主,若遇「租霸」欠租,可經土地審裁處追討,但時間可拖拉達半年,「店舖涉及租金較多,部分業主會立即發律師信,甚至申請禁制令要對方停業,變成得舖無所用,加上最貴的舖都是租予大品牌商戶,因此回收程序會較快」。

他提醒業主切勿胡亂報警追租,「部分警員知道內情,會首先警告業主,但若再犯,有可能被控濫用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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