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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攔腰撞警車4傷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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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24日 05:59
2011年08月24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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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天水圍天影路一處十字路口,前晚深夜發生的士攔腰撞警車交通意外。3名警員駕乘警車,前往處理案件途中駛經路口,被空載新界的士猛烈撞向車身。兩車俱嚴重損毁,警員連的士司機共4人同告受傷送院,當中警車司機傷勢嚴重。警方正調查意外,不排除有人衝燈釀禍。

涉及意外警車,屬於日產TIIDA(頤達)車款。受傷警員駐守天水圍分區軍裝部,事發時接報前往處理一宗案件。因警車司機位車身被的士直接猛撞,負責駕車男警首當其衝受傷被困,送院救治傷勢嚴重。

另外兩名男警及姓孫的士男司機(47歲),治理後全部出院。

兩車嚴重損毁 警車司機被困

事發前晚深夜11時許,肇事3名警員駕乘警車,沿天影路北行線駛往天恆邨方向;另一輛空載新界的士,沿天華路西行線駛往屏廈路。兩車同一時間駛出十字路口,無法收掣閃避,的士車頭攔腰猛撼警車右邊車身。

警車司機位車門及右邊沙板嚴重凹陷,右前輪車軸扭曲,的士車頭亦嚴重毁爛,車頭蓋摺曲,泵把甩脫,現場地面遍佈碎片及油漬。警方及消防員接報趕至,將4名傷者救出送院。警方不排除有人衝燈造成意外。

資料顯示,法例賦予警隊、消防和救護部門人員,擁有使用路面優先權。有關人員接報執行緊急任務,可豁免遵守交通管制,例如衝燈或切雙白線。但有關車輛必須響起警號(或亮着燈號),其司機亦有責任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若發生意外,司機須接受調查,甚至要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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