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為預防罪案而進行的街頭「截停搜查(可搜身)」次數持續增加,09年即接近190萬次。監警會稱關注這麼多截查搜身是否全部都必要,而監警會2010年度上半年審核的投訴中,涉及「市民不滿警方街頭截查」指控即大增六成。投訴人多不滿無端被警察要求在街頭搜身造成不便及尷尬,或不滿警方未有解釋截查原因。
警未回應成效 市民投訴增六成
監警會委員鄭經翰質疑若濫作街頭搜查,除滋擾市民外亦浪費警力,故他過去一年已多番要求警方提供數據,公開每天逾5000次街頭截查究竟成功導致多少疑犯被捕,但迄今未獲回應。另一委員張達明則指出,英國藉行政措施成功大幅減低警員街頭截查數目的次數,值得香港研究是否可引入。
警方09年向38.5萬名市民查核身分證,另對189.7萬人進行「截停搜查(可搜身)」,其中截停搜查的數字較5年前(04年)的132.5萬人大增四成。雖然警方一直堅持街頭截查可防範罪案及阻嚇罪犯,但本身是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的監警會委員張達明坦言,監警會對街頭截查次數是否過多曾表達過關注。
在2010年度上半年監警會審核的投訴指控中,即有255項指控涉截停搜查,較上一年度同期的160項大升六成。市民主要投訴警員涉無理搜身、無解釋搜身原因、街頭搜身引起尷尬,甚至拒絕市民返警署搜身的要求。張達明沒評論個別個案,但他指一般而言,警方應答應市民返警署搜身的要求(見另稿)。
英警搜身須填表 截查大減
張達明指出,太多街頭截停搜查的爭議在英國亦曾引起風波,但自英國引入新行政措施,即「警員截查後須即時填表記錄搜身原因及經過,及把表交給事主」後,截查即大減,故他認為這措施本港亦「有得諗」,但這措施亦有副作用,因可能令被搜市民被截查時間更長。
警方至截稿前暫未回應。有接近警察員佐級協會消息則指出,截停搜查確有其效用,因以往不時藉此拘捕大大小小的通緝犯,而一般來說若市民非形迹可疑,警員亦不會隨便搜身,故希望市民諒解。
明報記者 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