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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信泰富(0267)前主席榮智健堂妹、中青基業(1182)前副總裁榮智豐,近日被中青附屬公司入稟高院,要求法庭聲明公司毋須再予她離職酬金。
原訴為金盒(亞洲)有限公司,被告為榮智豐,榮的丈夫成之德是中青前主席。入稟狀透露,原訴是一所以500萬元股本組成的公司,由中青全資擁有,主要業務為包裝產品、鐘表銷售及生產。被告榮智豐由97年1月1日至今年5月23日是原訴公司主席及董事。
入稟狀指出,原訴引述一份據稱與榮於去年1月4日簽署補充協議,內容指原訴同意當榮離職後,會向她支付等同兩年年薪、不多於工作最後一個月的月薪乘28個月的酬金,但原訴現指該協議根本未獲授權及不符其利益,遂要求法庭聲明協議無效。
【入稟編號﹕HCA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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