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由於海員並非在香港工作,不受本港《僱傭條例》保障,而是受保障於《商船(海員)條例》,故他們毋須強制參加強積金計劃。身兼強積金管理局非執行董事及香港海員公會副主席黃國健解釋,雖然海員看來不受保障,但海員一向與僱主會自行釐定退休福利,且《商船(海員)條例》亦賦予海員更優厚的勞工福利,如更多法定假期及在港不足60天不用交稅等。
多與僱主自訂退休福利
黃國健表示,約10年前,曾有建議將海員與一般僱員看齊,同受《僱傭條例》及《強積金條例》保障,政府亦未反對,但公會及海員反應紛紜,不少人希望保留《商船(海員)條例》的優厚福利條件,因此最終未有改動。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