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香港回歸14年,政府先後就體制作出兩次重大改革,包括2002年引入主要官員問責制,2007年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設立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等職位。問責制原意是增加施政透明度、保持公務員中立及發掘政治人才,雖然制度推行至今已最少有3名局長問責下台,但綜觀特首曾蔭權今天的問責團隊,主要仍是公務員出身,與發掘政治人才目標仍有距離。
董建華未獲公務員支持
第一屆特首董建華上任不久,即爆出新機場混亂及居屋短樁,當時社會要求官員問責之聲此起彼落;亦有指董建華與時任政務司長陳方安生不咬弦,未能得到公務員支持,令施政有如「孤家寡人」,欠缺政治團隊與他共進退。
董建華於2002年推出「主要官員問責制」,3司及各政策局長均須脫離公務員體制,就各自政策成敗直接向特首負責。政府在問責制施行1年後發表的檢討報告,強調實施問責制後,高級公務員可維持中立,毋須承受以前的政治壓力,而3名高級官員亦先後因被指犯錯而下台,包括時任財政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推銷23條)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楊永強(處理SARS)。
曾班子主要公僕出身
曾蔭權於07年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設立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等職位,協助局長處理政治工作,原意是在政府體制外吸納人才,並加以培訓。然而,目前曾班子的3司12局中,15人中有9人是公務員出身,但董建華05年下台前,其班子15人(董及3司11局)中,7人是公務員出身。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