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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毁劉慧卿信箱認貪玩 母揭不守宵禁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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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7日 05:59
2011年07月2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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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15歲少年早前涉毀壞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將軍澳辦事處的信箱,昨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並稱是一時貪玩。其母親昨在庭上踢爆兒子於早前違反另一宗案件的宵禁令,稱自己沒信心看管好兒子,被告即哽咽表示知錯,他最後獲准保釋候判。

控方證人一名女保安指出,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她巡到上址時一切正常,一個多小時後再行經該處,發現辦事處外的信箱已凹陷,即報警求助。

警方其後翻看現場閉路電視紀錄後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一時貪玩。

被告並無任何刑事、警司警誡及守行為紀錄,他剛完成中三課程,過去一年有40日沒有上學。辯方表示被告對是否升學仍「心大心細」,母親即指出兒子只顧於夜間做送外賣的兼職工作,以致日間無精神上學。她又認為或因家境貧窮令兒子「要自己搵錢才安心」,但不想兒子年紀小小便工作,社工亦一直有跟進個案。裁判官劉永成聞言即問被告有何「鴻圖大計」,被告承諾會找學校升讀中四,或報讀展翅計劃的飲食業訓練課程。

家貧兼職外賣 另涉竊案

另外被告牽涉一宗盜竊案,原於8月審訊前需遵守宵禁令,其母親又再次「踢爆」被告未有嚴格遵守,「其實他都有回家,但又再出去」,又稱自己沒信心令兒子守宵禁令。裁判官表示或需將被告送往兒童院,被告聞言即哽咽表示已知錯並感後悔,又表示有信心會遵守宵禁令,承諾不會上夜街及令父母擔心。被告最終獲准以300元現金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8月9日判刑,其間等候驗尿、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並須遵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KCCC70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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