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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港食肆多用煤氣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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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7日 05:59
2011年07月2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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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澳門食肆大爆炸,本港市民亦議論紛紛,擔憂本港市面亦潛藏「無聲炸彈」。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勸喻市民毋須過分憂心,他指由於成本問題,故本港大型食肆多採用煤氣及電爐,只有個別地點及中小型食肆,才可能使用罐裝石油氣。而本港法例規管較完善,因此食肆不會儲存太多石油氣,「至於火鍋用的石油氣,容量很小,不會造成那麼大破壞力」。

電話打入可引爆

本港氣體安全(氣體供應)規例規定,一般商舖儲存石油氣的上限為130公斤,以一般35公升裝的石油氣計算,最多只能存放3罐。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2.5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情况未有改善,每天加罰款2000元。

港大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表示,石油氣在密室裏泄漏到一定濃度,如佔空氣中20%,再混和一定濃度的氧氣,即有爆炸危機,「燃點源頭很多,如突然有電話打入、洗衣機運行、機器的摩打轉動、電燈的閃動等,足以令石油氣大爆炸」。他指石油氣屬有味氣體,在正常情况下漏氣亦容易察覺,經常檢查氣體裝備,應可減少漏氣風險。

玻璃碎片衝力如子彈

昨澳門食肆爆炸威力強勁,附近商舖樓宇猶如受到恐怖襲擊。馮應昇指出,石油氣爆炸時,氣體會在一剎那膨脹很多很多倍,但威力需視乎困住的空間、石油氣量、當時溫度等多樣因素,由於缺乏數據,現時暫無法估計。但他指出,在爆炸中殺傷力最大的是玻璃及各樣碎片,因為碎片在衝力中猶如子彈向四方激射,可以擊穿窗及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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