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下周一會出庭作供,惟陳志雲一方昨突然「出招」,指發現李寶安的下屬、無綫法律部主管多日來混在律師席上抄寫筆記,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有關行為。
無綫:派出律師理所當然
無綫電視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昨回應稱,法律部主管陳樹鴻負責公司所有關於法律程序的事宜,由於案件涉及無綫電視,故陳樹鴻出席聆訊旁聽是理所當然,他否認陳樹鴻直接由李寶安委派到庭,「佢(李寶安)係集團總經理,梗係個個都under 佢啦」。曾醒明指出,事前已向法庭申請旁聽,亦否認陳有抄筆記,他強調,「佢有專業知識判斷在法庭邊啲可以做,邊啲唔可以做」。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在庭上表示,下周一會作供的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開庭後有一段時間曾派出無綫的法律代表到庭聽取證人作供並抄下筆記,謝指陳樹鴻是李寶安的直屬部下,陳樹鴻直接向李寶安匯報,他昨日亦在庭內。
謝華淵續指出,所有涉案的廉署證人不應有機會得悉其他證人的作供內容,而李寶安的證供會提及全部3宗涉案的事件,謝質疑陳樹鴻會如何處理筆記,又是否會每天向李寶安匯報及提供筆記作參考。謝表示希望知道陳樹鴻是否由李寶安委派到庭記錄證人的供辭,以及有誰人曾看過該些筆記,並要求法官頒令禁止陳樹鴻繼續在庭上抄寫筆記,而且不准陳向李提及法庭頒令的事。
據知,陳志雲在開審首日已發現陳樹鴻在庭內,兩人曾打招呼,但當時陳志雲未為意對方有寫筆記,至上星期後期卻發現對方在抄筆記。
控方經了解後向法庭透露,陳樹鴻與另一同事在開審前曾去信法庭,要求預留座位旁聽,後來在法庭書記安排下,兩人獲安排與廉署人員、被告的律師團等同坐律師席,控方承認這並不理想。法庭書記隨即要求兩人返回公眾席。
至於陳樹鴻未經法庭許可在庭上抄筆記,或是懷疑把筆記交給有可能出庭作證的證人,控方指這些都是嚴重的指控,更可構成藐視法庭罪,認為法官有權處理及查究。
官促先錄口供再作裁定
惟法官指現階段看不到有任何基礎作出命令,又指為免陳樹鴻或會提及一些法庭不應聽取的資訊,故着控方先向陳樹鴻錄取口供,再視乎口供的內容才作進一步的行動,最後控方同意會先向陳錄取口供。
【案件編號﹕DCCC12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