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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強﹕H股息稅 港人只須繳10%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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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4日 05:59
2011年06月24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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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交還是不交?要交多少?」中資股股東究竟要繳交多少股息稅,近日眾說紛紜,不同公司有不同演繹,最多的版本要交多達兩成股息稅。不過,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其實香港與內地早已簽定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個人抑或企業均享有減免股息稅,一律只須交10%,但如何執行須待與國家稅局釐清有關問題。

自國航(0753)本月初公布,因應內地稅法變動,為個人名義持股的股東代扣代繳20%末期息,中資股包括中石化(0386)、中國遠洋(1919)、中鐵建(1186)及紫金礦業(2899)等,亦陸續宣布要扣起部分股息以備繳稅。早前宣布會代扣兩成股息的南車時代(3898),昨日澄清由於公司乃「外商投資企業」,可獲豁免境外個人所得稅,故不會扣減股息。

南車時代澄清不扣股息

各中資股對境外個人股東是否要交股息稅莫衷一是,陳家強昨日指出,根據香港與內地簽定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只要是香港居民或公司,均可享有稅務減免,股息稅只須交10%。

資料顯示,港府於06年與國家稅務總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當中第10條有關股息的內容提及,持有內地企業少於25%的股東,須付股息為股息總額的一成。陳家強透露,政府正與國家稅務局釐清如何執行上述安排,有結論後再由業界跟進。他指出,市場上已非首次在股息的稅法上出現混亂信息,對於有中資公司先行宣布代扣代繳股息稅,他認為是部分公司「特別小心,扣多啲先」。

投資者搬貨 虛驚一場

早於08年起,中資公司股東如通過銀行、證券行及中央結算持有股份,收取股息時須繳交10%企業所得稅,個人股東則可豁免,令不少投資者在中資股派息前夕,從戶口提走股票,待收息後再存入證券戶口。然而在廢除暫免徵收外籍個人所得稅後,散戶擔心須繳納20%個人所得稅,信誠聯席董事張志威上周便透露,開始有投資者將大批實物股票存入證券戶口,估計與避開八折收股息有關。

不過,根據陳家強的理解,個人股東最多與機構股東睇齊,繳納一成股息,即近日密密搬貨的散戶可能只是虛驚一場。

另外,南車時代原擬有備無患代為扣減兩成股息,但昨日又以「外商投資企業」為由宣布放棄代扣代繳,其他相信擁有「外商投資企業」資格的中資股如大連港(2880)、青島啤(0168)及比亞迪(1211)等,則尚未表態境外股東是否可獲豁免繳交股息稅。

(明報記者毛婷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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