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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強調,「理順」新界村屋僭建物,「肯定不是將違法違規建築物合法化」,暗示政府不會接納新界鄉議局提出以補價方式將僭建物合法化的安排。她稱,稍後將交代理順方案,方向是嚴厲打擊嚴重違規的僭建物,但暫時容忍沒有危險和不嚴重的僭建個案。她又表示,回應申訴專員的建議,屋宇署會改善執法制度,擴闊「正在施工的新建僭建物」的定義,避免有漏網之魚。
林鄭月娥回答立法會質詢時指出,對新界村屋僭建物採用「理順」政策,出處來自申訴專員,專員在2004年的調查報告,指新界村屋僭建物數目龐大,不可能短期內全面解決,建議政府研究方法理順現有不危險、不嚴重、可容忍違例建築個案。
暫容忍不危險不嚴重個案
對於如何處理現存僭建物,林鄭月娥稱會借鑑市區過去10多年分階段和緩急先後的策略,打擊嚴重違規的僭建物,及暫時容忍不危險和不嚴重的僭建個案;但她沒有進一步說明何謂「嚴重違規」。她稱,會採取分類規管的做法,一些為了生活舒適和環保的僭建,如天台太陽能熱水爐、冷氣支架等,會暫時容忍。
至於有議員及副局長僭建,她強調執法一視同仁,又說﹕「如果他們更加以身作則,收到勸喻信後,主動處理建築物,相信市民會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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