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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工無假放無補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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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16日 05:59
2011年05月1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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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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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街坊工友服務處接獲多名衛生署合約健康監察助理投訴,指署方不容許他們連續放有薪年假,以及涉嫌違反《僱傭條例》沒有向假期上班的員工作補償,有主管更以遺失超時工時紀錄為由拒絕補假。員工要求署方補償福利,並爭取職位轉為長工。

衛生署:約滿補假補薪 沒遺失紀錄

衛生署發言人則強調,員工的年假及補假一直妥善處理,管理層有勸喻員工避免積存假期,免影響運作,署方在個別員工約滿時,讓他們補假或補薪。發言人又稱,署方沒有遺失員工的超時工作紀錄,並陸續將這些紀錄電腦化方便存檔。

現時全港各陸路口岸約有600名健康監察助理,負責口岸檢疫工作,包括為入境旅客量度體溫等,全為合約員工。前職員陳先生表示,去年2月約滿離職,原本有5天有薪年假,離職前仍有3天假期未放,但署方未有補假或補回薪金,「每個月只可放一日大假,要放多過一日就要解釋……紅白事就批准,但旅行就唔使諗!」

另一名現職員工投訴,指合約訂明公眾假期休息,但假日上班卻無「補水」。員工於過去4年逢復活節及佛誕都要上班,已累積20天補假未放,另超時工作原可補假,但主管稱遺失了7年的工時紀錄,並以難以計算假期為由,拒絕向該員工批假。

梁耀忠:口岸檢疫應轉為長工

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主管遺失紀錄後理應報警,認為署方管理不善,違反《僱傭條例》,漠視勞工權益。他又指出,本港經歷多場疫症,現時口岸防疫職位不可缺少,故要求署方將健康監察助理由合約制轉為長工。員方將於本月底約見衛生署長林秉恩,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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