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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及公司註冊處資料,發現紅磡海名軒2座極高層A室,面積2139方呎,原業主本年3月透過一間公司以3480萬元購入,兩個月後,該公司已更改註冊地址及董事。不願透露姓名的市場人士指出,該單位透過轉讓公司股份,以約3900萬元售出。買賣雙方合共節省700餘萬元印花稅。
稅局倘追討 僅取回69萬
若該成交以簽署樓宇買賣合約方式轉手,3900萬元樓價的印花稅高達166萬元,而因為兩個月內轉手,須繳的額外印花稅更高達585萬元,即現時透過公司股份轉讓,為買賣雙方合共節省700餘萬元印花稅,即使日後稅務局追回有關利得稅,所繳的稅款亦只不過是69萬元,兩者相差逾9倍。
可能同時買入公司債務
有代理指出,雖然以轉讓公司股份方法可節省不少印花稅,但因有可能同時購入公司債務,屬「膽博膽」,豪宅買方一般不願冒險,寧可透過傳統的買賣方法,繳付正常的物業買賣印花稅。
其實,以有限公司持有物業,於豪宅以及投資比例較大的屋苑,一直很普遍。明報記者抽樣查閱近年一直遭熱炒的豪宅凱旋門其中一幢中高層的70個單位,發現當中逾三成即22個單位均是由有限公司(涉15間有限公司)持有,22個單位總值5.8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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