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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輪天王夫婦做市充公逾億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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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07日 21:59
2011年05月07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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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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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窩輪天王」香港投資網負責人吳鎮濤串謀妻子,與4家窩輪發行商的交易員等做市,3年獲利逾1.45億元,早前在區院分別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成,夫婦除分別被判入獄4年及2年外,昨再被法庭頒下充公令,下令充公兩人共逾億元可追溯資產,若兩人拒絕交出資產,便要面對額外判監9年的刑期。

早前被判囚 正等候上訴

控方指出,主腦吳鎮濤(42歲)在案中得益4194萬元,可追溯資產則逾2898萬元,故法官下令充公當中2898萬元;至於負責協助吳鎮濤洗黑錢的妻子鄭婉儀(40歲),控方發現她曾處理近1.04億元,可追溯的資產亦逾8148.2萬元,故該8148.2萬元亦被法官下令充公。不過,由於夫婦兩人已就定罪提出上訴,故法官下令二人在上訴案完結後一個月內要向政府繳付,否則將要面對入獄9年的額外判刑。

賄4交易員獲利1.45億

控方指作為案中主謀的吳鎮濤,於2005年9月至08年5月間,賄賂4家窩輪發行商的交易員當「內鬼」,開出優惠窩輪價格,又在中港設立多個基地,聘人在基地透過「人頭戶口」互相交叉買賣「搓輪」做市,吳後來要求一名控方證人不要與廉署合作,而吳妻則負責處理犯罪得益的1.04億元。

吳鎮濤去年被裁定4項串謀詐騙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重囚4年,妻子則17項洗黑錢罪成被判囚2年。

本案另一矚目的地方,乃開審前吳鎮濤的下屬張青浩原答應廉署任特赦證人,當「金手指」指證吳,但張出庭當天甫踏上證人台即表示不願作供,最終復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罪。至張青浩案開審時,卻爆出3名廉署人員曾在張任特赦證人期間,涉引導張作供,張青浩更向法庭呈上偷錄的對話錄音,結果導致3名廉署人員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正排期審訊。張青浩則最終於日前承認4項串謀詐騙,正等候判刑。

【案件編號:DCCC405、8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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