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社署職員騙女網友錢囚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3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31日 05:59
2011年03月3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現已被停職的社署社區幹事,涉冒充廉署人員及訛稱替老父償還賭債等,哄騙兩名在網上認識的女子借貸,昨被裁定其中3項欺詐罪成判囚半年。裁判官強調不會作道德審判,但斥責被告砌詞狡辯,毫無悔意,又指案情嚴重,判刑須具阻嚇力。

社署發言人指出,被告雷健威(28歲)已被停職,會因應裁決進行紀律程序。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首次向馮姓女事主借14萬元時,二人素未謀面,又無憑無據,被告其後主動寫下欠單及承擔還款責任;案件對被告打擊很大,請求法庭寬大處理。裁判官李國威指出,被告不誠實借貸,至今仍未償還所有款項,案情嚴重。

脫冒充公職人員罪

李官又指出,雖然馮女對被告有好感,事後多次發送信息要求與他做愛,但他接納其供辭,相信她只是試探被告會否為脫罪不擇手段,故裁定被告罪成;相反,裁判官對被告前女友的供辭有保留,認為二人金錢及感情瓜葛糾纏不清,故裁定被告另外4項欺詐及1項冒充公職人員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4951/10】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