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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少女棄車扮途人 台醉駕積犯囚6年半長青網文章

2019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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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18日 10:35
2019年02月18日 10: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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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醉酒駕駛累己累人!有五次醉駕前科的台灣新竹男子戴文夏,前年被吊銷駕駛執照期間,仍然死不悔改醉酒開車,未料途中撞到一名因交通事故跌坐路中央的少女,傷者送院後傷重不治。戴男不單沒有自首,反而留在現場扮圍觀路人,再趁機逃走,最終天網恢恢就擒。戴男一審被判監6年6月,上訴後高院近日審判,指他屢犯不改、分文未賠,維持原判。
案發前年12月,戴文夏與胞弟及兩名友人,在新竹關西一家卡拉OK飲酒作樂,眾人隨後驅車到桃園龍潭繼續狂歡,幾杯黃湯下肚的戴男,明知已被吊銷駕駛執照,卻繼續開車上路。案情指,當時一名年僅14歲的龍姓少年無牌駕駛電單車,載住女友往龍潭購物,電單車駛經省道台三線時,龍男因閃避貓狗而摔車,他倒在路邊,女友跌坐在路中央。
釘牌期間開車釀禍
兩名年輕人無法立即起身離開行車道,未料戴男駕車疾駛而至,當時路邊油站一名職員早已揮手示意,但司機未有為意,車頭直接撞向少女。受傷女子雙腿與肋骨多處骨折、氣血胸及腦出血,延醫至翌日凌晨不治。闖下大禍後,戴男沒有立刻報警,反而使計要友人先離開現場,他則留在原地扮湊熱鬧的途人,直至警方善後完畢,才趁機逃走。警方從後車司機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與街道監視器畫面,發現戴男就是肇事者。
戴男落口供時聲稱,案發時因夜色昏暗影響視線,沒及時發現路中央坐着一個人。警方事後查出肇事者過去醉駕前科纍纍,他從2002年起共被查獲五次酒駕,各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但都獲准以罰款代替,故從沒因醉駕而收監。戴男一審時判監6年6月,但他提出上訴,並宣稱答應賠償死者父母共500萬元新台幣(約127萬港元)、雙方達成和解,請求從輕量刑。
稱賠127萬 未付分文
高院審理認為,本案事發地點有夜間照明,還有油站員工協助示警,戴男屢犯醉駕不改,加上至今分文未付給死者家屬,故維持示原判。無牌駕駛電單車的龍男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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