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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田總「彈弓手」修改半馬挑戰組比賽限時,有跑手質疑渣馬突然更改規則,對參加者有欺騙成份,已向海關投訴渣馬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至昨日下午5時僅收兩宗投訴。律師黃國桐指,比賽非商業行為,未必符合條例中「商品」的定義,大會未必須向跑手賠償。
海關接兩宗舉報
有參加者昨於渣馬facebook專頁留言,指官網表示比賽限時為三小時,但臨時修改安排,做法對已支付400元報名費的參加者有欺騙成份,修訂對半馬挑戰組參加者有欠公平。他質疑渣馬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指已向海關舉報,並呼籲有相同感受的跑手舉報。海關回覆指,截至昨日下午5時,海關共接獲兩宗相關舉報。
律師黃國桐稱,比賽並非商業行為,且具慈善性質,有關費用似是行政費用,比賽「服務」未必符合條例中對「商品」的定義,大會未必需要因此向跑手賠償。
大律師陸偉雄亦指,大會一般會在報名表格上加入「保留最終決定權利」之類的條款,容許大會修改比賽安排,如渣馬報名表亦有類似條款,大會只是按合約行使權利。
■記者曾偉龍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海關接兩宗舉報
有參加者昨於渣馬facebook專頁留言,指官網表示比賽限時為三小時,但臨時修改安排,做法對已支付400元報名費的參加者有欺騙成份,修訂對半馬挑戰組參加者有欠公平。他質疑渣馬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指已向海關舉報,並呼籲有相同感受的跑手舉報。海關回覆指,截至昨日下午5時,海關共接獲兩宗相關舉報。
律師黃國桐稱,比賽並非商業行為,且具慈善性質,有關費用似是行政費用,比賽「服務」未必符合條例中對「商品」的定義,大會未必需要因此向跑手賠償。
大律師陸偉雄亦指,大會一般會在報名表格上加入「保留最終決定權利」之類的條款,容許大會修改比賽安排,如渣馬報名表亦有類似條款,大會只是按合約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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