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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毆前妻家人 上訴免坐監長青網文章

2019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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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09日 12:10
2019年02月09日 12:1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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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水警三年前與妻子感情生變,離婚收場,同年禍不單行遇上嚴重車禍,患上情緒病,及後不時就女兒撫養權和接送問題與前妻及對方家人起爭執。他去年因襲擊和刑毀兩罪被判罰2,000元和監禁六星期。水警不服判刑提上訴,法官昨頒下判詞,直言水警不但婚姻破裂、兩名女兒又將隨前妻移民,更因車禍患上情緒病,處境令人同情,況且他已於開審前已還柙逾三個月,改判他兩罪共罰4,000元。
法官林嘉欣指,上訴人余海坤(41歲)作為警員,理應更懂得控制自身情緒和行為,這是公眾對紀律部隊人員的合理期望。惟林官指他跟妻子離異,難免感到遭前妻家人針對,加上受情緒病困擾,才一時衝動出手拳打前妻表弟,繼而損毀另一表弟的家電,沒證據顯示他有預謀犯案。
改判罰款2,000元
林官續指損毀的家電,只需修理或重新購買便可如常運作,相比起襲擊罪,受襲人經歷的痛楚,某程度是無法補償;既然裁判官以罰款處理襲擊罪,不見得刑毀家電比襲擊罪更重,最終撤銷刑毀罪的監禁刑罰,改判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HCMA151/18
■記者楊思雅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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