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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證 潛逃 越柙 拒捕 Leon收監18月長青網文章

2019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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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09日 13:35
2019年02月09日 13: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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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上市公司中國環保科技第二大股東李亮(Leon Li)三年多前在港申請美國簽證時使用假香港身份證被捕,審訊時突然棄保潛逃,去年回港時被捕,訛稱患愛滋病的他到瑪麗醫院治療期間「借尿遁」爬天花板逃走,終在酒店落網。李承認四罪,裁判官昨斥責李破壞香港司法制度,罪行嚴重,不值得憐憫,判李入獄18個月,又叮囑若李想成為子女的英雄,便要做個好榜樣,不要逃避,好好在獄中反省。
現改名為李俐樺的被告(34歲)早前承認使用假身份證、在合法羈押下逃走、拒捕等四罪,裁判官昨表示,李於2015年6月持中國護照來港,並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申請簽證,李的確沒利用假香港身份證取得工作,而他亦是應領事館職員要求才出示假證,但他大可向職員交代自己沒有香港身份證;他出示假證,確實是誤導職員,即使該香港身份證質素差劣,亦不減被告的罪責。
辯方早前求情指李育有兩子兩女,子女現為五歲,是同月同日生,幼子患上罕見的嬰兒點頭痙攣症(Infantile Spasms),假身份證案於2015年10月開審,李獲知身在北京的幼子重病入院,情急下才缺席聆訊。辯方昨指李已被扣押108日,友人因壓力大,不想再照顧被告兒女,李盼能親自照顧子女,望獲判緩刑。
官指不值得憐憫
但裁判官指,李未能出示任何醫療文件,對有關解釋大表懷疑,且李當年有聘大律師,大可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或更改保釋條件,李卻選擇違反對法庭的承諾,因此他須為其所為付上代價。
辯方早前稱李的幼子病情惡化,但李於2015年犯案後遭美國禁止入境五年,幼子只能在港診治,故李明知去年11月回來會被捕,為了救回兒子,才決定冒險來港。但裁判官指李咎由自取,不能埋怨他人,他應在犯案前而非犯案後才考慮後果;直斥李一再不尊重及破壞司法制度,其後更在酒店與警員糾纏,弄傷對方,法庭需要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員。
裁判官指,綜合所有因素,判監是唯一選擇,李不值得法庭憐憫。另外,兩名為李安排酒店房間及衣服的內地同黨,早前承認意圖妨礙拘捕而協助罪犯,各被判監三個月。
案件編號:ESCC1798/15、2794/18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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