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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旺角騷亂 表明身份仍受襲 記者遭警毆 今向盧偉聰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9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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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04日 12:31
2019年02月04日 12:3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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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報案無用】
【蘋果日報】三年前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期間,《明報》記者在採訪時表明身份後,仍被多名警員以警棍毆打受傷。記者今天正式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追討人身傷害賠償。他發表個人聲明強調對涉事警員已無怨恨,但當時警員的行為威脅記者的採訪自由和人身安全,強調事件「絕不能不了了之」。
記者:羅智堅
原訴人為曾任職《明報》記者的鄧力行。2016年2月9日凌晨,即旺角騷亂期間,警方在鄧已表明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仍把他從一架雙層巴士上層拖落車。多名警員在多間傳媒機構鏡頭拍攝下,以警棍圍毆鄧近15秒致頭部流血,致鄧後腦須縫針。鄧事後馬上往警署報案,惟投訴警察課去年通知他有關投訴「無法完全證明屬實」和「無法追查」。鄧在聲明中表示「難以理解亦不能接受」,早前再去信投訴警察課要求覆核,監警會尚在審議該宗投訴。
不容威脅採訪自由
鄧力行的聲明續指,對於警方調查仍未能還他公道,感到非常失望,由於提出人身傷害申索的時限漸近,故決定今日入稟。
鄧力行強調不在意賠償金額多少,亦對涉事警員再沒有怨恨,但因警員襲擊正在採訪的記者,威脅到記者的人身安全和採訪自由,「事件絕不能不了了之,要求警方承認責任並深切檢討,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他早前已經申請法援。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民事索償的門檻較刑事檢控低,估計法庭處理案件時,會聚焦警員當時的行為有否構成普通毆打、使用的武力是否恰當及動機是否合理,估計着眼點與朱經緯以警棍打途人一案相似。他又指,民事案件中受害人向施暴者就毆打一事提出申索時有發生。他未有評估申索人勝算。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出,支持鄧力行入稟索償的決定,並重申記協質疑投訴警察課對鄧兩宗投訴的裁決。記協會繼續為鄧提供相關支援。警方回應指,投訴警察課收到投訴人要求進行覆核後,已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明報職工協會表示,鄧在聲明中已表明,希望在聆訊中了解涉事人員及所屬單位的過失、有關人員有沒有被施以適當懲處,以及檢討警隊有否就武力使用及阻礙傳媒在現場採訪的做法。協會稱,會為鄧提供全力支持及協助,希望監警會盡快處理此案的覆核申請,以免案件被無限期拖延,並在有決定後公佈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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