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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司機均超速 一人穿拖鞋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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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11日 13:33
2019年01月11日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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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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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包山王」黎志偉為了導致他下半身癱瘓的車禍,向兩名被指肇事的司機索償。黎坦言對事發經過已無記憶,不過,靠着現場其他證人口供得知案發經過,指兩部肇事私家車當時均超速行駛,其中一名司機更疑穿拖鞋駕車。
兩名被告分別為案中司機唐洪國與徐紹輝。案發於2011年12月9日,原告黎志偉一方指,黎當時駕電單車沿屯門公路往屯門方向的中線行駛,其間原在快線行走、由唐駕駛的私家車,從後撞到黎的電單車車尾,黎從車上跌到右邊路面,再遭後來駛至徐的私家車撞倒,最後黎倒於中線唐的車前。
稱黎突切線肇禍
黎對事發經過已無記憶,但靠現場獨立證人口供得知事發經過。原告指兩名被告當時正以超越路段規定的80公里時速上限行駛,唐更在撞倒黎後才煞車。據知,有證人目睹唐下車時腳踏拖鞋。
唐承認撞到黎,但稱只因黎當時由中線突然切向他所在的快線才會肇禍;至於徐則全然否認撞到黎。
原告在本案索償逾千萬元,包括收入損失近970萬,惟被告一方對他的收入來源有所質疑。原告一方回應指,黎事發前是全職運動員,亦有從事高空建築工程工作,月入三萬元;黎亦獲獎學金、贊助費及比賽獎金。此外,黎每月亦有兩、三天攀石教練工作,日薪1,500元。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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