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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在立法會選舉屢戰屢敗的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圖),被指於1995年與西貢大網仔地主合作發展丁屋,她出面「套丁」,並投資1,200萬元興建6幢丁屋。惟地主指她違約,興訟要求取回土地及索償。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法官表明過往已有人因「套丁」而坐牢,而從本案表面證據看來,方的行為已構成虛假陳述。方於庭上未有正面回應,僅稱若她犯法,地主行為同樣非法,又自言協助村民建屋是她的夢想。
記者:蘇曉欣
原告為已故婦人何淑明的長孫關雄盛,控告方國珊違反合約,指雙方議定6幢丁屋中,兩幢歸原告,但方國珊未有依期交屋,故要求取回土地,並申索侵佔土地賠償600萬元。
聆訊昨輪到方國珊陳詞,她承認直到2008年才建好兩幢丁屋,但反駁稱只因各種「天災人禍」導致工程延誤,如連場大雨、涉案地段附近有墓地,以及遇上原居民封路等。她堅稱自己依從合約,將兩幢丁屋的鎖匙及100萬本票交到代表原告的律師樓,對方卻不接受。不過法官指,以上說法,方昨日才突然提出,不符法庭程序,故不接納為證據。
聲稱簽約時不在場
方指出,其公司「田宅行」於1995年與何淑明簽署合約,當時方不在場,因新界人「重男輕女」,故由其拍檔林國雄「出面」。方強調自己當時剛從美國大學畢業回來,十分年輕,不清楚有關情況。法官問方有否證據證明1995年簽約時她不在場,方稱沒有。
方續指,合作發展丁屋的計劃,於1997年前的新界十分普遍,很多原居民缺乏資金建屋。方堅持自己只是與原告共同發展土地,「榮辱應該與共」,但原告卻待她出錢出力建好兩幢丁屋後,才要求收地拿取「着數」。她直言已支付1,200萬元建屋,「但原告一毫子都冇出過」。
罵地主後代貪心
法官聞言不禁詢問:「那麼你期待甚麼?是否想可留着全部土地?」方堅持自己只是依從合約,謂:「我可以做嘢!即係原告拎返兩間屋,其他土地我再去做!」
方國珊及後話鋒一轉,突指法庭應尊重何淑明的意願,指何於1994年親自去信地政總署,查詢建屋事宜,自己只是圓何心願,替何興建兩幢丁屋。方說:「我都有夢想,就係幫村民起屋,佢哋唔夠錢,我哋借錢,佢哋有個優先權。」方指何的後人貪心,「破壞呢一份信任」,大罵:「點解20年後俾人過橋抽板?真係一代不如一代!」
惟法官查看1994年信件,表明署方當時已提出需配合丁權才可建屋。方即稱該信落在何的手中,何只是曾將信給她看一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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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曉欣
原告為已故婦人何淑明的長孫關雄盛,控告方國珊違反合約,指雙方議定6幢丁屋中,兩幢歸原告,但方國珊未有依期交屋,故要求取回土地,並申索侵佔土地賠償600萬元。
聆訊昨輪到方國珊陳詞,她承認直到2008年才建好兩幢丁屋,但反駁稱只因各種「天災人禍」導致工程延誤,如連場大雨、涉案地段附近有墓地,以及遇上原居民封路等。她堅稱自己依從合約,將兩幢丁屋的鎖匙及100萬本票交到代表原告的律師樓,對方卻不接受。不過法官指,以上說法,方昨日才突然提出,不符法庭程序,故不接納為證據。
聲稱簽約時不在場
方指出,其公司「田宅行」於1995年與何淑明簽署合約,當時方不在場,因新界人「重男輕女」,故由其拍檔林國雄「出面」。方強調自己當時剛從美國大學畢業回來,十分年輕,不清楚有關情況。法官問方有否證據證明1995年簽約時她不在場,方稱沒有。
方續指,合作發展丁屋的計劃,於1997年前的新界十分普遍,很多原居民缺乏資金建屋。方堅持自己只是與原告共同發展土地,「榮辱應該與共」,但原告卻待她出錢出力建好兩幢丁屋後,才要求收地拿取「着數」。她直言已支付1,200萬元建屋,「但原告一毫子都冇出過」。
罵地主後代貪心
法官聞言不禁詢問:「那麼你期待甚麼?是否想可留着全部土地?」方堅持自己只是依從合約,謂:「我可以做嘢!即係原告拎返兩間屋,其他土地我再去做!」
方國珊及後話鋒一轉,突指法庭應尊重何淑明的意願,指何於1994年親自去信地政總署,查詢建屋事宜,自己只是圓何心願,替何興建兩幢丁屋。方說:「我都有夢想,就係幫村民起屋,佢哋唔夠錢,我哋借錢,佢哋有個優先權。」方指何的後人貪心,「破壞呢一份信任」,大罵:「點解20年後俾人過橋抽板?真係一代不如一代!」
惟法官查看1994年信件,表明署方當時已提出需配合丁權才可建屋。方即稱該信落在何的手中,何只是曾將信給她看一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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