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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職安定罪 中國港灣45次最多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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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18日 12:23
2018年12月18日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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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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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港珠澳大橋工程勞民傷財,工程造成至少10名工人喪命。勞工處近日突然自爆,首次主動公開近兩年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定罪紀錄。當中涉及大橋工程的定罪項目近150項,總承建商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犯法次數最多達45次,被罰共51萬元,曾因未有防止工人墮下被定罪達10次,惟每次罰款僅1萬至4萬元。
勞工處未列傷者人數
勞工處一直未有公開違反職業安全建築公司的定罪紀錄,至周五傳真社刊登相關報道,處方才搶先自爆,首度上載過去兩年的定罪紀錄到網頁,供公眾閱覽,惟未列出傷者人數和情況。
根據定罪紀錄,由2016年10月至今年9月底,當中涉及大橋工程的定罪項目共146項,中國港灣佔三成,共45次犯法紀錄,包括沒有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有人墮下、以及確保工作地方提供安全進出口等,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分別被罰款17.8萬及8.6萬元。
最近一次定罪紀錄是今年9月27日,中國港灣工程和啟業(香港)工程有限工程公司分別被罰5.1萬及4.1萬元。紀錄指,涉事公司去年12月,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基礎設施工程第一期(西面部份)的建築地盤,未有在起重機械上標明安全操作負荷,以及沒有使用足夠強度的鈎環,連接吊索支腳的上端,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據傳真社上周六報道,曾以公開資料守則向勞工處索取2016年4月至今年3月違反職安健的法庭定罪紀錄,其中被定罪次數最多的五間建造業公司中,有四間均屬港珠澳大橋主要承建商,包括中國港灣工程、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和寶嘉建築有限公司,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涉及大橋工程定罪紀錄共109次。
■記者梁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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