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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DQ梁國雄 不涉言論自由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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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30日 12:29
2018年11月30日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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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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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梁國雄的議員宣誓不乎人大釋法列明的「莊重規定」,撤銷其議員資格。梁不服上訴,案件昨於上訴庭續審。政府一方指人大釋法已列明宣誓要求,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撤銷議員資格案例亦已說明法律原則,本案不涉及任何有關言論自由、合理期望,以至酌情權的爭拗,只涉法律,即誓言是否合法。上訴庭押後頒佈書面裁決。
稱宣誓只有合法不合法之分
對於梁國雄一方日前提到宣誓前後的說話或行為,不應被視為誓言的一部份。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反駁宣誓合乎規格與否有一套客觀標準,毋須特別詮釋,又舉例指如立會職員宣佈到梁國雄宣誓,之後梁所說的一字一句均應被視作誓言一部份,但「早晨」這些問候語不算誓言一部份。至於梁提及以往其宣誓亦有「加料」,但都沒被撤銷資格。余則認為人大釋法已列明宣誓規格,實屬法定要求,有固定字眼需要跟從,「不是你喜歡說甚麼就說甚麼」,亦不能以合理期望、言論自由作為爭拗論點,強調宣誓只有合法與不合法之分。
梁回應今次人大釋法如增加《基本法》條文,影響香港高度自治,又坦言擔心下屆選舉或有同類事情發生。
案件編號:CACV200/17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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