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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禁向未成年人賣酒自助付款機成控酒漏洞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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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29日 06:35
2018年11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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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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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賣酒新法例明日(本月30日)起生效,規定不得賣酒予未滿18歲人士,違者最高罰款5萬元,但近年不少超市及零售店引入自助付款機,加上毋須現身的網購越趨盛行,隨時成為禁止少年買酒的漏洞。法例臨近實施前,本報邀請兩名不足18歲的少年進行試買實測,在多間店舖的自助櫃位均成功買酒而沒被查問,零售店舖前線職員對辨別買酒顧客年齡的意識似乎未見提高。


記者:于健民 袁樂婷

本報記者本月中邀請沙田區議員龐愛蘭及兩名16歲少年Sirius和Jorge,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一田百貨及好運中心的百佳超級市場進行實測,嘗試經人手櫃位及自助付款機買酒。兩人以沒有結餘的八達通進行測試,在收銀櫃位時職員僅要求他們改付現金。至於在自助櫃位,則有職員以為機器故障而主動前來協助,同樣沒查問兩人年齡。


工會憂出現更多爭拗

Sirius其後再於附近的7-Eleven便利店以八達通購買啤酒,同樣順利結賬,龐愛蘭事後向店員詢問為何沒有對買酒顧客年齡起疑心,對方沒有回應,但表示日後會聽從龐的建議,不會因怕麻煩而容許未成年人士買酒。


一直關注青少年飲酒問題的龐愛蘭表示,測試反映零售店舖多年來缺乏把關,相信法例生效後,政府仍須多做公眾教育,不能只靠執法了事。由於自助櫃位目的為減輕收銀員負擔,故乏人監察屬正常,但法例表明若未成年人士成功用自助付款機買酒,店員須負刑責,呼籲僱主預留人手「睇實部機」。Jorge及Sirius均表示,過往也曾多次實測成功買酒,希望法例生效可起實質效用,令青少年遠離酒精。


法例明日生效後,買酒與買煙的尺度幾近一致。職工盟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認為,青少年對於不能買酒的接受程度,會較不能買煙低,不排除零售店舖前線員工須面對更多爭拗,「(青少年)更有可能飲咗酒至去買,有啲酒意,(買唔到)就嘈起上嚟」。她亦擔心,會出現有如推行「走塑」餐廳般的情況,不論員工是切實執行政策,還是照提供膠飲管予顧客,都要面對被罵的慘況。


超市職員易誤墮法網

新例下,收銀員或會因為新例實施而面對很大壓力。張指,不排除職員面對長長人龍,會因為貪快而「放行」懷疑未成年買酒顧客,誤墮法網,尤以經驗未夠的大學生、中年婦女等更為高危,「又驚做唔好,又驚突發情況處理唔到會俾老細炒」。她提醒打工仔不論任何情況,都應以不違反法例為大前提,切忌心急而做漏程序。一旦僱主提出違反法例的要求,如不用於繁忙時段檢查買酒人士身份證,員工有權拒絕執行,或向勞工處投訴。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表示,前線從業員若有懷疑,可先婉轉地詢問「其實你會唔會唔夠18歲」,並表示「法例上唔可以賣畀你」;若對方堅稱已成年,再要求對方出示證明。


本報向多間店舖查詢新例實施後會如何執行,百佳及惠康指,有內部指引不會賣酒予未成年人,會因應新法例會再為員工提供培訓。7-Eleven則指會遵守法例,及店舖內當眼處貼出告示。OK便利店則指,會就懷疑個案向購買酒精飲品人士作提示。一田發言人口頭回應查詢時表示,會推行更多措施確保符合新法例,包括考慮限制自助付款機不能結算酒類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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