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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員有責無權 隨時白送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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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29日 06:35
2018年11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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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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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網上購物近年越來越普及,本報在新賣酒法例生效前,檢視本地網購平台的送貨條款,一般都指明速遞員有權要求簽收酒類飲品人士出示身份證,確保夠18歲,只有個別平台尚未刊載。在新例下,即使送貨的速遞公司與賣酒定單沒有直接關係,若員工誤把酒類飲品交予未成年人,都須負法律責任。


賣方有權不發貨

現行法例沒有明確賦予零售店員或速遞員檢查他人身份證的權利,衞生署較早前承認,新法例下兩者仍然沒有法定查核身份證權力,但強調如果買家拒絕出示,賣方有權不發貨或交收。


本港部份提供網購酒類產品平台,例如百佳及惠康,送貨細則列明交收酒類飲品者若無法證明自己年滿18歲,送貨員不會送貨。惟個別平台如一田百貨、HKTV Mall,網頁未有相關條款。HKTV Mall回應指,公司有明確指引及培訓予送遞員,若有疑問須檢查收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若對方未成年或拒絕出示證明,不可交貨。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認為,法例生效後,網店若用自家車隊送貨,送貨員有主要責任確保收貨者是成年人。職工盟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亦估計,不論是網購平台或外判公司的速遞員,為免被「放蛇」截獲,會更嚴謹地要求交收者證明年滿18歲,但認或會增加拒絕交收的次數,「隨時成箱酒抬番上車,運番公司,工時又可能再增加,士氣就更加差」。她希望僱主提供培訓同時,也應給予員工法律支援。


■記者于健民、袁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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