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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曾見證逾12萬人聚首反對國民教育科的政府總部「公民廣場」,2014年起遭政府圍封,限制市民進出,只准周日及公眾假期舉辦事先獲同意的公眾活動。一名退休攝影記者不滿做法剝奪表達自由及集會權利,同年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高院昨指政府規定嚴苛及一刀切,做法違憲,不符《基本法》對言論及集會自由的保障,判攝記勝訴。因重奪公民廣場曾被判囚的黃之鋒慨嘆,今次是「遲來的判決」。
記者:伍嘉豪
申請人張德榮昨在高院領取判詞後,在庭外批評港府想盡辦法阻礙市民參與合理合法的遊行示威,會受國際社會譴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形容今次是遲來的判決,「證明咗我哋要求重奪公民廣場,其實係有理有據,連法庭都講到明,公民廣場係畀公民自由集結嘅地方」。黃指,現場仍被3米高圍欄包圍,促請港府拆除。因2014年佔領運動前夕重奪公民廣場一案曾入獄的黃坦言,倘本案早於他判刑前有結果,或能扭轉他的判刑。
議員促政府向雙學三子道歉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判決表示欣喜,呼籲政府盡快拆欄及向重奪公民廣場案入獄的雙學三子道歉。區諾軒直斥圍封公民廣場「絕對係689梁振英嘅遺禍」,判決是「遲來的公義」,證明雙學三子被判入獄「已經成為某種意義上嘅冤獄」。
本案被告是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長,在2014年7月17日起,規定星期一至六全日不開放公民廣場,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早上10時至傍晚6時半,可舉行事先獲行政署長批准的公眾活動。判詞提到,申請人一方同意政府有權管理如何使用公民廣場,就算現行規限被裁定違憲,行政署長仍可制訂新的管理規則,但須合乎比例。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引用終審法院曾參考的一宗英國案例,指表達自由包括示威者想表達意見的方式,亦涵蓋示威者希望表達意見的場地。區官稱同意申請人一方所指,雖然被告須確保政總正常運作及不受干擾,但圍封規定嚴苛及一刀切,難以看到有關規限屬合乎比例,被告一方亦無法證明其做法不超越所需,裁定圍封規定不合比例及不合憲。
判詞亦指行政署制定規限時,以地主身份自以為有權禁止任何人進入公民廣場行使表達及集會自由,犯了法律及原則錯誤,裁定有關規限屬違法。區官裁定,行政署對使用公民廣場的規限違反《基本法》有關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的條文,亦違反人權法有關表達意見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的條文。
張德榮曾在公民廣場就香港電視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以及爭取全民普選而示威,他申請於某星期五舉辦公眾集會被行政署拒絕。區官指行政署純粹因為張申請集會的日子在工作天拒絕其申請,沒證據顯示有考慮其他因素,下令撤回拒絕該次申請的決定,行政署須向張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136/14
記者:伍嘉豪
申請人張德榮昨在高院領取判詞後,在庭外批評港府想盡辦法阻礙市民參與合理合法的遊行示威,會受國際社會譴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形容今次是遲來的判決,「證明咗我哋要求重奪公民廣場,其實係有理有據,連法庭都講到明,公民廣場係畀公民自由集結嘅地方」。黃指,現場仍被3米高圍欄包圍,促請港府拆除。因2014年佔領運動前夕重奪公民廣場一案曾入獄的黃坦言,倘本案早於他判刑前有結果,或能扭轉他的判刑。
議員促政府向雙學三子道歉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判決表示欣喜,呼籲政府盡快拆欄及向重奪公民廣場案入獄的雙學三子道歉。區諾軒直斥圍封公民廣場「絕對係689梁振英嘅遺禍」,判決是「遲來的公義」,證明雙學三子被判入獄「已經成為某種意義上嘅冤獄」。
本案被告是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長,在2014年7月17日起,規定星期一至六全日不開放公民廣場,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早上10時至傍晚6時半,可舉行事先獲行政署長批准的公眾活動。判詞提到,申請人一方同意政府有權管理如何使用公民廣場,就算現行規限被裁定違憲,行政署長仍可制訂新的管理規則,但須合乎比例。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引用終審法院曾參考的一宗英國案例,指表達自由包括示威者想表達意見的方式,亦涵蓋示威者希望表達意見的場地。區官稱同意申請人一方所指,雖然被告須確保政總正常運作及不受干擾,但圍封規定嚴苛及一刀切,難以看到有關規限屬合乎比例,被告一方亦無法證明其做法不超越所需,裁定圍封規定不合比例及不合憲。
判詞亦指行政署制定規限時,以地主身份自以為有權禁止任何人進入公民廣場行使表達及集會自由,犯了法律及原則錯誤,裁定有關規限屬違法。區官裁定,行政署對使用公民廣場的規限違反《基本法》有關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的條文,亦違反人權法有關表達意見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的條文。
張德榮曾在公民廣場就香港電視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以及爭取全民普選而示威,他申請於某星期五舉辦公眾集會被行政署拒絕。區官指行政署純粹因為張申請集會的日子在工作天拒絕其申請,沒證據顯示有考慮其他因素,下令撤回拒絕該次申請的決定,行政署須向張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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