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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後倫敦研「跳船」對策中國倘違聯合聲明英可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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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14日 12:25
2018年11月14日 12:2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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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英國檔案解密之一】
歷史沒有偶然,過去的因,今日的果。為何香港高度自治與自由人權受到多番衝擊,《中英聯合聲明》的締約國英國卻無力阻止?為何香港民主普選步伐連循序漸進也做不到?為何主權被中共收回後,香港主要產業都成中國囊中物?答案可能就在塵封多時的英國國家檔案裏。
本土研究社的香港前途研究計劃透過分析研究重點檔案,重新認識香港史,冀望能為當下香港問題論述提供紮實基礎。解密過去,重奪未來。
《蘋果》X本土研究社
外媒駐港記者簽證話拒絕就拒絕,不同政見人士的參選權說DQ就DQ。無論是昔日《中英聯合聲明》承諾了的港人權利,或者中英雙方50年的履行義務,今日都逐漸被DQ。一直在「隔岸觀火」的英方,究竟他們在盤算着甚麼?
近期一份有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外交部解密檔案(FCO 40/3624) 解封,首次透露上世紀90年代英方曾找國際法專家從基本國際法律觀點,較具篇幅分析一旦中方單方面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後,英國政府有何對策。這檔案能幫助理解英方在後六四處境的尷尬境地,箇中答案亦是今天很多活在困局裏的香港人想知道的。
專家:實際上相當困難
當年香港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政治局面:六四後英方開始加速香港民主化、美港關係法(US-HK Policy Act)牽起爭端、中方對香港被「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疑慮日深,故當年《中英聯合聲明》亦像今天一樣面對着空前的中方壓力。
這份1992年的文件中,英方羅列了當年4月至5月期間,中方在不同國際場合及左報媒體發表認為1997年後香港就只屬中方內部事務的「罪狀」。可能今天這種說法已是司空見慣,但當年對已跟中方「坐同一隻船」的英國,卻有需要預想若果跳船與不跳船的潛在對策,純粹以備不時之需。
解密檔案可看到英方找了官方法律專家Martin Dinham,就中方若威脅撕毀聲明的情況,指出了4點已確立的法律原則:
條約是具約束力的,「約是立來遵守的」(Treaties are made to be kept),雙方必須誠實履行;
《聯合聲明》是沒有終止規定的,沒辦法單方面終止;
若違約者出現重大違約(material breach),才可觸發另一方終止履行及懸置條約;
不合法推翻條約(unlawful repudiation),會導致對方不須再履行條文的責任,亦會讓受損一方有權要求賠償(reparations)。
故此,英方可以在重大違約之下,拒絕履行義務,但是法律專家指出,中方當年不會那麼愚蠢宣佈無效的(就算要都應待回歸後才違約)。英方同時可在違約後按國際法向中方要求「賠償」,但究竟是賠甚麼?如何賠?專家意見指實際上也是相當困難的。
那麼,當中方嚴重違約時英方還剩下甚麼可做?法律意見指英方基本上無法迫令中方到海牙國際法庭訟裁,或許就只能在國際組織(包括G7、聯合國、歐洲共同體等)推行政治及經濟制裁(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medies)這一途,僅此而已。但近年被脫歐問題及緊縮政策困擾的英方,又有多大實力可言?
鐵娘子曾探討行動空間
當然,更多香港人更想知道的,是英方有否分析過九七後的違約對策?說沒有你也不會相信。這份密檔透露一點玄機,指1992年剛退任的戴卓爾夫人曾向英國外相賀維的私人助理秘書Peter Ricketts查詢,九七後若中方違背《聯合聲明》,英方有多大法律行動空間(…action we would be legally entitled to take in the event of the Chinese making an indisputable breach of the JD post 1997)。
但或許是國家機密又或者是怕揭露底牌,這份第8號文件及附件,已被額外抽起至2048年1月1日才公諸於世,恐怕香港人等到一國兩制終結都未等到開封。
這份解密檔案較詳細反映了英方在對方違反《聯合聲明》的法律觀點及行動座標,相當具參考價值。但根據檔案,英方雖然強調面對中方一系列的錯誤斷言必會指正,但最後因要避免在1992年美港關係法的爭議中,不會再火上加油,故此最後都是低調處理。不過看到近期英國外交部彷彿一改過往的綏靖政策,開始較主動反擊《大公報》的失實報道,或許未必需要等到2048年,逐漸變得「進擊」的英國外交部有望以行動展示被封存的後九七對策還剩低甚麼,當然,又或許是想多了。
檔案來源:FCO 40/3624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on Hong Kong, 1992. (英國國家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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