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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欺騙證監】
【蘋果日報】行政會議前成員、綽號「頭號梁粉」的張震遠,涉串謀下屬隱瞞其創辦的商品交易所財困,騙取證監會續發自動交易服務許可。涉案時任財務總監(CFO)的蔡達英昨認罪並透露有意頂證張,法官明言張「舊時在公眾眼中也算是具影響力的人」,關注蔡會否反口。庭上揭露商交所「財技」,向證監會提交財務報表前,以空頭支票或暫時存款推高戶口結餘,法官指證監會從沒調查商交所戶口真實情況,質疑類似手法常見又不精密,看《警訊》也有,證監會竟一直被蒙騙。
記者:伍嘉豪
次被告蔡達英(50歲)於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串謀首被告張震遠(60歲)向證監會隱瞞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導致證監會沒有撤回發給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蔡1990年畢業於浸會大學,4年後獲專業會計師資格。
辯方昨指,蔡認罪後有意與商業罪案調查科合作,錄取口供及出庭作證。法官陳廣池將判刑押後,明年1月7日再提訊,准蔡續保釋。至於不認罪的張明年7月2日受審。法官強調,若蔡或家人受干擾,警方務必警覺及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他,亦要求商罪科提供至少兩個求助電話號碼予蔡。
為何如此簡單、不精密的手法,能瞞騙證監會這麼久?真是個大大的問題。
陳官昨聽到案情後多番提問,包括案中以空頭支票詐騙的手法常見,「為何如此簡單、不精密的手法,能瞞騙證監會這麼久?真是個大大的問題」。陳官直指,類似手法在電視上《警訊》也看到,證監身為擁有大權力的監管機構,案情卻顯示它從沒調查相關銀行戶口及支票過戶的真實情況,反而一直向商交所續發交易服務許可,令他驚訝。
陳官亦關注現時稱願意錄口供的蔡會否反口。辯方指蔡意向堅定及毫不含糊,陳官反指「再堅定和毫不含糊的決定也可以突然粉碎」,又指張震遠「舊時在公眾眼中,也可算是具影響力的人」。
案情指張震遠及蔡達英分別是商交所時任主席及財務總監,蔡負責核實財務報告真確及向證監會呈交報告。商交所在2011年獲發自動化交易服務許可後,財政狀況下滑,未達證監會要求。同年9月,證監會要求商交所每周呈交銀行結餘報告,翌年起多次發信警告,稱可能撤回自動交易服務許可,但兩被告多番瞞騙財務實況,一直獲續發許可。
至2013年,商交所稱有投資者分階段注資2億美元,當中3,000萬美元會以緊急形式直接注入商交所的匯豐戶口。商交所其後提交的戶口結餘報告,顯示賬面結餘3億港元,但可用結餘只有76萬元,觸發警方及證監會調查發現,商交所根本沒在匯豐開立戶口,而商交所戶口內其中3億元存款因付款賬戶早已關閉,全被彈票。此時證監會才發現商交所的戶口結餘報表屬偽造,轉介警方刑事調查。其自動交易服務許可同年5月被撤銷。
案情歸納商交所瞞騙證監會的多項招數(見表)包括「粉飾櫥窗」及存入空頭支票,存入款項停留不足一天至數天內便會被轉賬匯走,呈交報告亦失實誤導,包括把現金由70萬元誇大至2,9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718/17
【蘋果日報】行政會議前成員、綽號「頭號梁粉」的張震遠,涉串謀下屬隱瞞其創辦的商品交易所財困,騙取證監會續發自動交易服務許可。涉案時任財務總監(CFO)的蔡達英昨認罪並透露有意頂證張,法官明言張「舊時在公眾眼中也算是具影響力的人」,關注蔡會否反口。庭上揭露商交所「財技」,向證監會提交財務報表前,以空頭支票或暫時存款推高戶口結餘,法官指證監會從沒調查商交所戶口真實情況,質疑類似手法常見又不精密,看《警訊》也有,證監會竟一直被蒙騙。
記者:伍嘉豪
次被告蔡達英(50歲)於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串謀首被告張震遠(60歲)向證監會隱瞞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導致證監會沒有撤回發給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蔡1990年畢業於浸會大學,4年後獲專業會計師資格。
辯方昨指,蔡認罪後有意與商業罪案調查科合作,錄取口供及出庭作證。法官陳廣池將判刑押後,明年1月7日再提訊,准蔡續保釋。至於不認罪的張明年7月2日受審。法官強調,若蔡或家人受干擾,警方務必警覺及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他,亦要求商罪科提供至少兩個求助電話號碼予蔡。
為何如此簡單、不精密的手法,能瞞騙證監會這麼久?真是個大大的問題。
陳官昨聽到案情後多番提問,包括案中以空頭支票詐騙的手法常見,「為何如此簡單、不精密的手法,能瞞騙證監會這麼久?真是個大大的問題」。陳官直指,類似手法在電視上《警訊》也看到,證監身為擁有大權力的監管機構,案情卻顯示它從沒調查相關銀行戶口及支票過戶的真實情況,反而一直向商交所續發交易服務許可,令他驚訝。
陳官亦關注現時稱願意錄口供的蔡會否反口。辯方指蔡意向堅定及毫不含糊,陳官反指「再堅定和毫不含糊的決定也可以突然粉碎」,又指張震遠「舊時在公眾眼中,也可算是具影響力的人」。
案情指張震遠及蔡達英分別是商交所時任主席及財務總監,蔡負責核實財務報告真確及向證監會呈交報告。商交所在2011年獲發自動化交易服務許可後,財政狀況下滑,未達證監會要求。同年9月,證監會要求商交所每周呈交銀行結餘報告,翌年起多次發信警告,稱可能撤回自動交易服務許可,但兩被告多番瞞騙財務實況,一直獲續發許可。
至2013年,商交所稱有投資者分階段注資2億美元,當中3,000萬美元會以緊急形式直接注入商交所的匯豐戶口。商交所其後提交的戶口結餘報告,顯示賬面結餘3億港元,但可用結餘只有76萬元,觸發警方及證監會調查發現,商交所根本沒在匯豐開立戶口,而商交所戶口內其中3億元存款因付款賬戶早已關閉,全被彈票。此時證監會才發現商交所的戶口結餘報表屬偽造,轉介警方刑事調查。其自動交易服務許可同年5月被撤銷。
案情歸納商交所瞞騙證監會的多項招數(見表)包括「粉飾櫥窗」及存入空頭支票,存入款項停留不足一天至數天內便會被轉賬匯走,呈交報告亦失實誤導,包括把現金由70萬元誇大至2,9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7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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