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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線自殺案 流水簿造假官下令查警刑責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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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06日 13:35
2018年11月06日 13: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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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九龍灣港鐵站天橋底去年發生姦劫案,22歲少女凌晨返家途中遭搶劫、拖入橋底強姦並禁錮達4小時,警方迅速破案,拘捕48歲積犯,惟他翌日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用LAN線上吊亡。死因庭經過9日研訊,昨一致裁定疑犯死於自殺。連日證供披露疑犯被羈押期間,流水簿上共有18項懷疑偽造的巡倉記錄,裁判官下令將研訊謄本轉交警方和律政司,以調查是否有警員干犯使用虛假文書或偽造虛假文書等罪行。
記者:楊思雅
死因庭今年中亦就一名風化案疑犯2016年7月在北角警署上吊身亡事故進行研訊,同揭發流水簿上有多項疑偽造記錄。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直言一年內兩度發生同類不幸事件,顯示警方在巡倉方面有漏洞,不可接受;要求死因研訊主任向法庭報告兩案的刑事調查結果。
保安局去年透露自2012年至2017年5月間,警署內共發生177宗疑犯自殘或企圖自殺事件。警方透露今年首半年有11宗同類事故,2014年至2017年則每年約30多宗,當中4人在西區警署及油麻地警署等地自殺死亡,被捕原因包括襲擊、藏毒、誤導警務人員等。
拒答誰填寫紀錄
死者林永春(48歲)2017年5月11日被發現上吊亡,他因牽涉九龍灣天橋底姦劫案而於5月10日被捕。負責調查的警員自言針對死者的證據很強,警方在受害人衣物上驗出死者的精液和口水,在死者家中搜獲的震動棒上則驗出受害人的DNA,而兇案現場的鞋印與死者鞋底脗合等,本打算拘押48小時後落案起訴他。
連日來證供顯示,死者被捕當日下午被帶到秀茂坪警署作臨時羈押,其間一度伸手出鐵欄、拉扯靠近羈留倉門的電腦LAN線逾半小時,動作之大更拉郁電腦枱,但無警員察覺;及後LAN線一直放置在羈留倉地板逾10分鐘,進出的警員亦沒察覺。死者其後被帶走調查,至翌日凌晨再返回秀茂坪警署,他再次重施故技、僅花約10分鐘便成功扯出5米長LAN線並收妥。
警員稍後安排死者轉倉兼搜身,堅稱沒搜出任何可疑物品,惟負責見證搜身的警員承認不曾目擊搜身,只應同胞要求簽名任見證人。死者轉倉後約半小時,倉內的防自殺式消防花灑頭即損毀噴水,死者再度轉倉,沒警員懷疑花灑頭遭人為撞毀;至當日上午9時半,警員巡倉時發現死者將LAN線掛在倉門鐵閘上吊。
研訊期間多次揭發記錄警員巡倉的流水簿疑造假,在死者被羈押的12小時內共有18個疑偽造的巡倉紀錄,相關警員分別聲稱肚痛、頭痛或往升旗等,並一律拒回應相關偽造紀錄由誰填寫;另有警員承認以「點名」方式巡倉,僅在門口叫喊疑犯名字當巡倉。
裁判官告訴陪審團可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但不要提出非切實可行的建議,即「建議警員謹慎啲、勤力啲、唔好偷懶」。
涂謹申:警嚴重失責
五人陪審團退庭商議5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並就流水簿、疑犯羈留設施、以及警員巡倉程序等方面提出11項建議。建議包括在流水簿每一頁註明「不可偽造紀錄(警示)」及相關刑責,要求負責巡查的警員在流水簿簽署作實並由警署內部第三方抽查有關紀錄;替警署更換高解像度甚至可錄音的閉路電視鏡頭,並為羈留人士佩戴智能手帶,以探測對方生命迹象等。針對警方新增設的羈留室巡查拍卡系統,陪審團建議以生物特徵、即指紋或虹膜等取代拍卡,杜絕警員代拍卡或擅離職守。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警方工作馬虎、無視制度,是嚴重失責,敦促律政司及警方徹查案件是否涉刑事,並要求保安局局長及警務處處長盡快全面公佈升級羈留室電子設備細節及落實時間表。
案件編號:CCDI-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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