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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啟思斥港府清算馬凱違國際慣例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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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16日 12:45
2018年10月16日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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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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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熟悉香港入境法、有「人權大狀」之稱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以個人身份接受《蘋果》專訪,反駁政府有關《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不獲續發工作簽證一事之種種謬論,指特首林鄭月娥稱政府不用提供理據是國際慣例之說「錯誤」,稱大部份國家均會向被拒簽證人士提供理由,認為港府拒讓馬凱有解釋機會,做法不公平,令人擔心日後有更多類似個案出現。
戴啟思表示,過去25年他處理過不少與入境法相關案件,從未見過類似馬凱個案,形容政府處理方法「不尋常和不公平」:「(政府)不給予馬凱機會解釋並不公平(it's just unfair not to give him a chance to explain)」。
「不續發簽證會提供理由」
對於林鄭堅稱不交代拒發簽證理據屬國際慣常做法,戴直指「頗為錯誤」,指每個國家執行入境法雖有不同,但根據個人經驗,若申請人在一個國家已居留一段長時間,除非曾發生極不尋常事件,否則大部份國家都會續發簽證,「如果不續發簽證,亦會提供理由」。一是對申請人公平,申請人應知被拒原因,二是申請人有權上訴,應在上訴時能就被拒原因作解釋。他形容這是大部份成熟及公平處理入境個案的政府機構的辦事方式,並駁斥林鄭:「並無一個拒絕提供理由的國際做法」。
他舉例英國拒絕簽證申請時,都會提供一份官方表格列明拒絕原因,認為每個國家都希望國民獲公平對待,若國民在其他國家不予理由下被拒入境,該國很可能會對其他國家採取同樣做法,「這種做法是雙向的」。戴相信馬凱若提出上訴,入境處處長將要向處理上訴的特首和行會提交拒續馬凱簽證的理由,在公平原則下馬凱亦應獲告之理由為何。
對於有傳馬凱被拒續簽證是因為曾在香港外國記者會舉辦由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的午餐會,戴啟思指:「特首指這只是一種揣測,但這不應是一種揣測,政府應該提供理由,因為這樣申請人才能運用上訴的權力。」即使上述揣測屬實,亦非一個政府拒續馬凱簽證的好理由,他又指馬凱是一個備受尊敬的記者,今次遭港府不提供理由下拒續發簽證,將影響香港的新聞自由,「可能將來會有更多類以個案出現」。
英總領事反駁林鄭說法
英國駐港總領事昨晚透過面書發文,以不點名方式反駁林鄭的「國際慣例」說法,指近日有人將馬凱被港府拒絕續發工作簽證後,不獲告之任何理由一事,與英國政府拒絕個別人士入境做法作比較,直指「這種比較是錯誤的」,文中強調若有人被拒絕入境英國又或簽證申請被拒,該人士都會被告之理由,以便考慮是否有上訴基礎。
■記者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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