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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天使花園」葬流產B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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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11日 12:10
2018年10月11日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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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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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現行法例下,不足24周的流產嬰不算人體遺骸,不能在政府焚化爐火化及在墳場安葬,部份流產嬰甚至被當成醫療廢物。今年《施政報告》提出以行政措施處理流產胎,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正研究在食環署墳場,例如和合石的非安葬區,劃位提供類似「天使花園」設施,讓流產嬰可以下葬,期望明年上半年做到。
去年本報報道一名突小產的孕婦被送往瑪嘉烈醫院後,希望取回胎兒,卻被醫院指死胎屬醫療廢物為由拒絕;其後醫院致歉並安排該產婦取回死胎。報道引來迴響,柴灣歌連臣角天主教聖十字架墳場去年6月設立首個「天使花園」,至今逾10名流產嬰下葬。
政府另研究增設供火化流產嬰的焚化爐,消息人士指,上述兩項為行政措施,不涉修改法例。政府另鼓勵更多私營墳場提供安放流產嬰的服務,據了解華永會墳場年底有相關措施。「小bb安息關注組」發言人謝美兒表示,希望不會因為上述行政措施而放棄修例。
■記者于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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