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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呂小獲建議辭退校長薛鳳鳴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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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09日 13:15
2018年10月09日 13:1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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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下稱沙呂小)澳洲遊學團爆混賬醜聞,《蘋果》獲悉,辦學團體曾向資深校長諮詢事件應如何收科,獲建議校長薛鳳鳴應辭職,校監曾家石應退位,以示承擔責任,否則難以交代。沙呂小法團校董會昨晚開會,討論校長薛鳳鳴去留問題,會上亦有非校董列席,包括與沙呂小有關連的浸信會呂明才中學校長溫家傑,惟他拒絕回應記者提問,眾校董離開學校時亦未有回應事件。
議員促校董會公開真相
據悉,教育局人員昨晨曾經再到校調查事件,教育局發言人回覆稱,教育局人員不時會到訪學校與學校人員會面,了解學校情況並就大家關心的議題交流意見,局方並沒有向有關學校查詢其法團校董會會議的議程。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首度開腔回應事件,稱局方在遊學團或學校收費上有指引和規例要求學校跟循,局方正調查事件;至於是否需要轉介執法機構,取決於調查中有否發現違規情況,暫時不適宜就案件內容作評論。
被問到事件是否涉及刑事成份,楊潤雄指這不是由教育局判斷,若局方懷疑事件違反法例,會交給相關執法機構跟進,教育局亦會檢視學校是否有依照局方訂立的規矩,處理遊學團或收費有關的事情,事件仍在調查中,暫未能交代何時完成。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法團校董會有責任確保學校正常運作,賬目和財政管理要按照政府的規定,包括在採購服務時招標和保管相關單據,以符合《教育規例》和《資助則例》的規定。葉認為,事件已引起市民大眾的關注,法團校董會應以大公無私的的態度,找出事實真相並向公眾說明。
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勇邦認為,事件涉及在學校存放大額現金,以及將公款存入私人戶口等做法,肯定屬不妥當且可避免,若是貪財而涉及嚴重法律問題,當然應該秉公辦理;但若是因為貪方便而違反了教育局指引,還可以慢慢改善,法團校董會應查清楚事件始末,深入了解事件後再作處理。張勇邦強調,事件除了校長責無旁貸,但法團校董會亦有責任監管和指示校長,若出問題也需要承擔責任。
■記者鄧力行、羅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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