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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專家倡巴士招標增安全因素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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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16日 07:35
2018年09月16日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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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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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巴士服務聽證會】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舉行聽證會,昨傳召專門研究公共交通運輸系統的澳洲專家作供,專家在會上引述澳洲墨爾本的專營巴士營運模式,指當地有三分之一巴士專營權以投標方式批出,亦有《巴士安全法》釐清法律責任,並就本港的專營巴士服務提供意見,建議港府若招標時應多考慮安全因素。
澳洲專家John Stanley在聽證會上提交兩份報告,報告指墨爾本的專營巴士經營權有約三分之一是透過競爭性投標的方式批出,專營期一般為七年,訂明獎勵和懲罰。在墨爾本,安全並非獎罰的指標,因當地有《巴士安全法》釐定法律責任,一旦有意外發生,多方須負上責任,包括司機、公司高層以及批出經營權的官員。
建議開放部份專營權
Stanley認為,在香港以投標方式決定經營者未必會對巴士安全有好處,因營運商在低價投標或合約年期短的情況下,或會減少維修巴士,影響行車安全。他又建議,在招標時應多考慮安全因素,例如在合約中列明維修要求、以意外率評估營運商的工作等。他亦建議政府可收回部份地區的巴士專營權,再以地區作為整體,將專營權開放予營運商投標。
■記者麥卓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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