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澳門行政會昨公佈《網絡安全法》草案,建議網絡經營者應查核及登記客戶的身份資料;法例生效前已購買的預付式電話卡,若使用者在60日限期內沒補交身份資料,電話卡將無法再用。法案又建議,網絡經營者需保存用戶的網絡地址(IP)轉換紀錄一年。
預付電話卡行實名制
澳門新聞局昨公佈,行政會已完成討論《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指網絡攻擊及網絡入侵層出不窮,世界各國及地區政府均就網絡安全進行專門立法規範。為防範資訊網絡威脅,澳門特區政府制訂的《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
法案建議,網絡經營者應查核及登記客戶的身份資料;而法例生效前已購買的預付式電話卡,若使用者在60日限期內沒補交身份資料,電話卡將無法再使用。法案又建議,網絡經營者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用戶的私人內聯網地址與互聯網公共網絡地址的轉換紀錄需保存一年。
法案擬設行政處罰制,經營者違反網絡安全義務,需罰款5萬元至500萬元澳門幣;另建議成立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
■記者譚靜雯
預付電話卡行實名制
澳門新聞局昨公佈,行政會已完成討論《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指網絡攻擊及網絡入侵層出不窮,世界各國及地區政府均就網絡安全進行專門立法規範。為防範資訊網絡威脅,澳門特區政府制訂的《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
法案建議,網絡經營者應查核及登記客戶的身份資料;而法例生效前已購買的預付式電話卡,若使用者在60日限期內沒補交身份資料,電話卡將無法再使用。法案又建議,網絡經營者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用戶的私人內聯網地址與互聯網公共網絡地址的轉換紀錄需保存一年。
法案擬設行政處罰制,經營者違反網絡安全義務,需罰款5萬元至500萬元澳門幣;另建議成立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
■記者譚靜雯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