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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涉襲兩同袍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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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07日 07:59
2018年09月07日 07: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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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觀塘警區前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王啟忠涉在聖誕派對中,向在場女警攬腰掃背,又襲擊一男一女同袍,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王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認為其庭上證供不可信、不可靠。至於疑被攬腰的女警,裁判官直指她對攬腰不反感的說法不合理,隱瞞對王行為的反感。
49歲被告王啟忠否認於2016年12月14日,在觀塘鯉魚門道9號觀塘警官餐廳內,襲擊高級督察張兆朗及女督察鄭婉文。案發後數日有傳媒報道襲擊事件,並指王主持抽獎環節時,以「大波」、「長腿」、「着超短裙」等字眼描述得獎者,有性騷擾之嫌。
控方指當晚被告對女督察甄皓妍攬腰及拍背,令她「眼濕濕」,張上前干涉,遭被告拍打背部,另一督察林豪華欲分隔甄與被告,也遭被告拍打腹部,鄭婉文最後將甄拉開。至大抽獎環節,鄭抽中一個煲,上台領獎時遭被告揮拳毆腹,劇痛十多分鐘後,再隱隱作痛兩小時。
不過,甄及林作供時均與控方「唱反調」。甄稱被告只觸及其外套,攬腰是誤會,她沒有不快或眼泛淚光;林亦指被告先後拍打甄及他,是讚賞她倆要返夜班仍出席派對。而被告自辯時則稱,所謂襲擊只是社交動作及過量的身體語言,碰到鄭則出於失足相撞。
官指證人有所隱瞞
暫委裁判官莫子聰昨裁決指,當晚氣氛歡愉融洽,控方沒向張查問拍背與他分隔被告和甄有否關係,加上張本人也相信被告受節日氣氛及酒精影響,並非存心襲擊他,不排除被告錯誤相信張同意被拍背的社交行為,而鄭對傷勢描述迂迴,亦不可能在受襲後強忍痛楚上前領獎,加上負責抽獎的外籍警官也沒看見襲擊事件,故有疑點。
另一方面,莫官對被告、林及甄均有所批評。莫官不接納被告稱拍打張是打招呼,或失平衡撞到鄭,亦不信林稱被告拍背是讚賞,認為林有隱瞞;莫官又指,女性腰部是敏感部位,即使隔着衣物遭攬腰,仍會感到不快,甄稱沒因攬腰而感不快不合理,作供時隱瞞對被告行為的反感。
案件編號:KTCC1273/18
■採訪楊思雅、撰文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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