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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解除157年同性性行為禁令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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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07日 11:31
2018年09月07日 11:31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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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印度最高法院昨日解除實施了157年的同性性行為禁令。首席法官米斯拉宣判時指「法例已成了騷擾同志社群的武器」,形容「任何基於性取向的歧視皆違反基本權利」。有同志聞判後落淚指「終於可說我是自由了」。
源自殖民時期
在英屬印度時期1861年制訂的《印度刑法典》377節,禁止「任何人與男、女、動物發生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法院一向視同性性行為有違反自然定律。
此例引發了印度同志與宗教人士多年的角力。同志組織Naz Foundation在2001年向德里高等法院提交呈請,挑戰此法。法院在2009年裁定同性性行為刑事化有違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因此裁定行為無罪。之後有多個宗教領袖上訴,裁決在2014年被最高法院駁回。前年有人再提呈請,昨終獲推翻同性性行為禁令。
根據官方數字,2016年有2,178宗違反該法的案例,當中有7人被定罪。雖然只有少數會因例被囚,但此案呈請人之一蘇里(Keshav Suri)指此例「散播了恐同情緒」,「在鄉村地區,警員會用其作騷擾工具,威脅同性性行為會鼓吹強姦及性罪行」。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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