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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業前無法用充值餘額 gobee.bike架架壞 用家追$30勝訴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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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23日 22:25
2018年08月23日 22:2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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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本港首間共享單車gobee.bike去年4月才引入市場,上月初突然宣佈清盤結束香港業務,更揚言只向會員退還按金,不會退還充值餘額。有用戶不值所為,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30元充值餘額。由於gobee.bike一方昨缺席聆訊,審裁官直接判用戶勝訴,是首宗成功向gobee.bike追討充值餘額案件。用戶滿意結果,但就未能趁聆訊與對方對質,感到失望。
記者:楊家樂 陸羽平
民間組織「沙田脈搏」召集人林宇星早前以申索人身份,入稟控告經營gobee.bike的自行車快樂有限公司Mysharedbike Limited。入稟狀指出,公司於今年7月10日宣佈清盤,聲稱只退還按金,所有餘額不會退還,只鼓勵用家於同月17日公司應用程式停用前用清餘額。
申索人遂於7月10日開始多次使用程式,嘗試解鎖該公司的單車,惜每次掃描單車QR code後,程式均顯示「This bike has been reported as broken」(據回報,此單車已損毀),令他無法在限期前使用餘下充值額。
公司代表缺席聆訊
此外,申索人認為公司已訂立使用限期,街上單車卻少之又少,且該公司亦無保障所有單車均在沒有損壞的情況下供使用,沒有履行服務承諾,遂興訟索償。申索人最終獲判可取回30元充值餘額及30元訟費。
申索人庭外指,自gobee.bike宣佈即將結業後,街上已難找到該公司的完好單車,相信公司有意不提供服務。今次興訟除想討回公道外,本亦希望藉聆訊與公司代表見面,以便雙方對質,商討仍有單車隨處棄置等問題。可惜對方明明已接獲傳票,卻未有應訊,申索人對此感失望,並懷疑公司最終會否按照法庭命令支付賠償金。
此外,申索人坦言涉案金額不高,「苦主未必個個願意行出嚟」,但勝訴仍有意義,冀望gobee.bike因此向其他用家退還餘額,以免出現第二輪申索。他亦希望其他共享單車公司以此為鑑,「唔好以為嚟香港集資完,可以拍拍籮柚就走,捲款潛逃」。
「沙田脈搏」曾設置街站,收集苦主簽名,獲逾100個答署,苦主痛失的充值額由數元至500元不等。海關及消費者委員會亦分別接獲5宗及17宗投訴。
案件編號:SCTC309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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