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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白色恐怖】天鴿襲澳後,澳門政府今年6月就《民防綱要法》(民防法)進行諮詢,提出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緊急狀態下造謠或發佈謠言,最高可處3年監禁。條文被指製造白色恐怖及干預新聞自由。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指,條文被揶揄是「防民法」,諷刺政府「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緊急狀態造謠傳謠可囚3年
天鴿期間謠言滿天飛,其中一對澳門長者兄妹涉在微信發佈不實流言,在網上發放「筷子基某停車場發現5具屍體、當局封鎖消息」訊息。澳門政府6月底至本月11日就民防法公眾諮詢,建議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當宣告進入緊急預防狀態後,造謠或散佈謠言最高可囚3年,並強調媒體傳播當局民防資訊的社會責任。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曾指,在緊急狀態下屬民防架構內的媒體,若違反民防中心要求發放訊息,或構成加重違令罪。文本出台即引起社會爭議,斥「罰民不罰官」,製造白色恐怖。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本月發聲明,批評條文是粗暴干預新聞自由。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蘇嘉豪指,民防法被澳門人揶揄是「防民法」,「民防法規定市民有好多義務一定要服從當局,但成個法律對於預警失準、高官有咩責任又冇提,所以市民咪覺得災後係『問責空白』」。他稱澳門不少防洪設施仍未起好,如內港雨水泵房拖拉多年至今還未建成等,批評政府寧立法堵眾人之口,「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緊急狀態造謠傳謠可囚3年
天鴿期間謠言滿天飛,其中一對澳門長者兄妹涉在微信發佈不實流言,在網上發放「筷子基某停車場發現5具屍體、當局封鎖消息」訊息。澳門政府6月底至本月11日就民防法公眾諮詢,建議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當宣告進入緊急預防狀態後,造謠或散佈謠言最高可囚3年,並強調媒體傳播當局民防資訊的社會責任。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曾指,在緊急狀態下屬民防架構內的媒體,若違反民防中心要求發放訊息,或構成加重違令罪。文本出台即引起社會爭議,斥「罰民不罰官」,製造白色恐怖。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本月發聲明,批評條文是粗暴干預新聞自由。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蘇嘉豪指,民防法被澳門人揶揄是「防民法」,「民防法規定市民有好多義務一定要服從當局,但成個法律對於預警失準、高官有咩責任又冇提,所以市民咪覺得災後係『問責空白』」。他稱澳門不少防洪設施仍未起好,如內港雨水泵房拖拉多年至今還未建成等,批評政府寧立法堵眾人之口,「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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