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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無規定飯鐘須有薪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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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18日 13:45
2018年08月18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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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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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蘋果》發現有飲食集團員工只得20分鐘用膳兼有倒數鐘計時,有工會及醫生都認為時間太急兼有倒數壓力,擔心僱員長期狼吞虎嚥會招來胃病。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指僱主做法不理想,但他指這些食肆至少有為員工提供免費膳食及有薪飯鐘,相比下部份清潔業及保安業僱主才真的是無良,因他們拒為員工提供任何有薪飯鐘或休息時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認為,政府應考慮立法為打工仔提供有薪飯鐘,以保障僱員獲得有尊嚴及時間充足的「食飯權」。
有薪飯鐘非必然,統計處因應最低工資實行,曾於2012年進行調查,發現本港逾250萬名打工仔,約42%的飯鐘都是無薪。另一方面,《僱傭條例》對僱主是否須為成年僱員提供有薪飯鐘、飯鐘最短為何,全都未有規定,勞工處僅提議「僱主應該在入職時為僱員安排用膳時間,如僱主未有安排,僱員應該與僱主協商」。
醫生:吃太急易有胃病
腸胃及肝臟科專科醫生姚志謙指僅得20分鐘進食是太急,恐對身體不好,「會吞咗好多氣落肚」,容易引致肚脹、氣頂,太大壓力亦會影響消化系統功能,甚至會出現胃病包括胃痛、腸胃敏感、抽筋,以至胃潰瘍。姚指狼吞虎嚥壞處多,因若未細心咀嚼,食物難以充份消化及吸收。他建議打工仔吃飯時增加咀嚼次數,若吃飯時間不足,可選「較軟、切得細件啲食物,以減輕胃部負擔」。
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郭宏興亦指半小時飯鐘是最基本,20分鐘太短,「倒數鐘仲會帶畀員工好大壓力」。
■記者陳志偉、金敏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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