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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可申居住證港人遷內地享戶籍福利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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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17日 22:25
2018年08月17日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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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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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國務院昨宣佈9月1日實施港澳台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港澳台居民只要在內地逗留滿半年、有穩定就業或學業並有固定住所,即可申領居住證,享受與內地居民相同待遇,包括依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三項權利,並享有教育、就業等福利;但申領居住證後是否要在內地交稅,當局只稱遲些交代。特首林鄭月娥昨指措施回應港人長期訴求。
記者:許偉賢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未出台,國務院新聞辦搶先公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符合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有穩定就業與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的港澳台居民,9月1日起可以申請內地居住證,類似內地身份證的證明文件令持有人享有與內地居民基本同等的權利,包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亦獲提供義務教育、就業、公共衞生及法律援助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兼享辦理機動車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在內地住宿旅館、乘坐國內火車飛機、及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等9項便利。
林鄭稱助推大灣區
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昨稱港、澳居住證以810000、820000開頭,是內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有別於屬旅行證件的回鄉證,黃指居住證有助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並透露支持與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會陸續出台,部份會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
目前在內地住滿半年的港人都要在內地交稅,但公安部昨天未有直接回應,申請內地居住證的港澳居民享受內地福利之時是否要交內地稅款,只稱遲些才詳細交代。。
特首林鄭月娥昨形容措施具突破性,例如在內地生活港人的子女能在當地享有義務教育,又可入住原只招待內地人的賓館等,強調廣東省現時常住的港人有52萬,在內地各城市讀書的港人學生則有逾1.5萬人,政府會就申請工作做好宣傳及推廣。她指去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稱要求各部委出台便利港人在內地措施,一年間很大成效,展示習對港人的關懷,相信對推動大灣區有非常好的契機。
立法會工商界代表、行會成員林健鋒指,有關措施除方便現時在內地工作的港人,亦為有意到內地工作、讀書及退休的港人提供誘因,特別是為年輕人到大灣區發展帶來更大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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