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南方勢力挑起民怨保收入政治權鬥 越親美越排華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0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05日 10:35
2018年08月05日 10: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蘋果日報】【排華背後】
1979年2月中國越南邊界戰爭「兄弟相殘」,至90年代兩國才恢復正常關係,近幾年關係時冷時熱。2014年因南海紛爭,越南爆發大規模排華,中資廠被焚、中國員工被襲擊;今年6月排華事件再度瘋狂上演,更禍及當地台商。越南排華頻發原因何在?《蘋果》記者到訪胡志明市,獲悉事涉越共權鬥,代表南方勢力、親美反中的前總理阮晉勇派系為自身利益不惜煽動民怨,圖火中取栗。
《蘋果》記者黎仕南、盧淑欣、夏家朗、陳海威越南直擊
今年6月中旬爆發的反華事件,胡志明最大台商寶元亦遭波及。台商作為當地製造業支柱,被認作中資遭暴力對待。雖有台商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保命,但企業仍受重創。誘發今次排華原因,是越南國會正醞釀出台的《關於雲屯、北雲峰、富國特別行政經濟單位法》。法案擬將廣寧省雲屯縣(Van Don)、慶和省北雲峰縣(Bac Van Phong)及南部堅江省富國島(Phu Quoc)闢為經濟特區,外商租地可長達99年。
阿霞(25歲)在胡志明的台商工廠做銷售員,月入約800萬越南盾(約2,700港元)。外表清純的她談起立法的事,仍一臉憤憤不平,她說:「任何人做破壞越南的事情,我都想企出來示威。」她透露,她有五個朋友請了兩天假,連續四天參與罷工示威,不滿政府割地給中國。法案其實並無隻字提及中國,但中國作為越南近鄰,加上新領導人親中,民眾痛恨中國,首當其衝受嫌疑。
波及台商示威者出「雙糧」
示威者打着「愛國無罪」,平順省有人擲汽油彈,胡志明市有人放火焚燒公安廳,擁有1.8萬名工人的台商寶元數千人大罷工。在寶元附近上班的林振合目擊當時情況:「擲石呀、用棍呀……他們用鐵門推向警衞,衝入去,有些甚至將數公斤重的大石擲向警衞。」當地警方事後帶走約200人。
寶元不接受傳媒採訪,工人對事件極為避忌,但有越方管理層承認被迫罷工。不願透露名字的她說:「我不想參加罷工,當時工廠沒有開電,公安叫我開電,結果被示威者毆打,罵我『為甚麼要開電』,我當時很驚,怕再被人打,所以之後坐在一旁不工作。」
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總會長許玉林在今次事件負責協調台商資訊,他強調傳媒指越南「反華」有錯,「抗中」是真:「越南人從來沒說過華人就是不好,要把他們趕出去,但是越南人對中國人非常不信任,每個人都覺得中國不懷好意,在欺負他們。」他又指,台灣人與大陸人同說普通話,結果受牽連。許苦笑:「台灣人本來就很無辜。」
許玉林又指,台商在事件中損失不少,更離譜是越南政府竟要求台商照樣向罷工者發薪。工人事後向工廠集體談判,加上政府站在勞方,勸說台商付錢了事,變相默許罷工。不少台商礙於壓力屈服,形同被搶錢。林振合亦指,有普通民眾向越南工人派錢參加罷工及暴動,約30至35萬越南盾(約115港元)一日。換言之,參與暴動示威竟獲「雙糧」。
現時越南政府允台商在廠外掛台灣旗,許玉林的大發食品廠亦有掛,他透露四年前暴動後,越南工人漸能分清台商陸商,知道攻擊台商是找錯人。越來越多越南人明白台商的貢獻,屬越南製造業的支柱。許發現,以往台商聘請不少大陸管理層,但普遍管理手法欠尊重,經常觸發越南工人不滿,現時已少用大陸人,改為晉升越南工人。
說起事件成因,不少人都覺有可疑。林振合發現,越南警衞只乖乖捱打,被大石飛擲亦不還手,與四年前不同。「可能他們都受政府一些規定,可能政府都知道這件事另有其人,有一個陰謀。」許玉林則發現罷工的假消息滿天飛,大部份內容與中國有關。
法案被曲解租地予華99年
許表示,國會法案只說租借土地給外資公司,卻被說成租借給中國99年,結果激起越南人義憤罷工。他留意到很多人故意將四年前暴動片段重新上載,當作今次示威片段,引外界關注。近日越南各地審訊被捕示威者,連法庭都指:「一些人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律或者被人煽動。」由於歷史原因,越南政治派系分南北兩派,南方親美,屬前總理阮晉勇勢力,擁有幾乎全國製造業:北方親中,屬現任越共總書記阮富仲勢力。許玉林估計,排華可能與南部勢力有關。海外有分析指,富國島特區風波,也許是越南各地地頭蛇的率先發難。越南平陽某波鞋廠高層陳先生看法與許相近,他引述當地官員指,今次暴動示威是阮晉勇及兒子阮清誼,故意挑起民眾反中情緒觸發,拖延今次經濟特區法案;「他們是比較親美的一派,他們不願政治角力輸給越南政府當政的人,故在背後搞鬼。」
陳先生又解釋,富國島屬越南堅江省,該省既是阮晉勇起家之處,現時省委書記正是阮晉勇的兒子阮清誼。若富國島成為中央經濟特區,當地收入同樣撥歸中央,阮家收入將直接被政府打擊。現時越南國會已經決定,將經濟特區法案延至10月表決,越南政局在10月前後相信會再次風起雲湧。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