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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親女 曬相店東還柙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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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5日 07:42
2018年07月25日 07:42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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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離婚後仍與前妻和兩女兒同住的曬相店東主,涉於大前年趁前妻深夜外出跳社交舞時,在家中下格床強姦15歲長女,奪去女兒處子之身,兩年後又在家中非禮對方。涉案父親昨在高院被裁定強姦及非禮罪成立,還柙至下月16日,等候事主創傷報告判刑。庭上揭露被告多次性侵長女,最早一次在她約11、12歲時發生。
事主小六已受侵犯
59歲被告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3項非禮和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受害人均是長女X,顯示他早於X小六時便向她施以淫爪,其後兩次非禮則發生在X就讀中二和中五時。他昨聞判時木無表情,辯方以案件性質特殊為由,要求法官先索取被告的心理和背景報告才判刑,但遭拒絕。
強姦案發生於2015年暑假,15歲的X即將升讀中四,當晚被告趁前妻外出跳社交舞時,幼女在上格床睡覺,將X推落下格床強姦。X指當時感痛楚,被告安慰「痛一下㗎咋,之後唔痛㗎啦」,他後來在X面前自瀆至射精。至去年2月家長日前,X向教師寫字條指「在家感到恐慌,希望媽咪每晚也跟我和妹妹在一起,一道不能磨滅的心理創疤」,班主任遂向X母查問,對方支吾以對,X哭着求母親「唔好經常去夜街」,被告兩日後又在家中摸X胸部,X向社工揭發事件。被告早前自辯否認犯案,稱遭X誣告。
案件編號:HCCC444/17
■採訪蔡少玲、撰文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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