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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立即報警「固定證據」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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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25日 09:36
2018年06月25日 09:36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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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寧波女生小徐遺失手機的遭遇,引起全國網民和輿論的關注,究竟中年婦的行為是否犯法?小徐可如何維權?對此,浙江尚甬律師事務所陸旦律師稱,拾到他人財物拒不歸還者已涉嫌犯罪:不歸還失物屬於不當得利,失主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如果失物價值超過了5,000元人民幣(約6,036港元),則涉嫌非法侵佔,撿到的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失主可通過刑事自訴的方式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監禁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監禁,並處罰金。
對於小徐曾報警,警方說這是民事糾紛,建議其到法院起訴,但到法院起訴,必須要知道對方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陸旦律師對此表示,如果大家日後碰到類似情況,首先需要固定證據,以及確認對方身份訊息,而固定證據的最好方式就是報警求助,讓警方介入給雙方做筆錄。
河南《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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