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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大鬧高等法院的內地奇女子唐琳玲(35歲),周一被港府遣返內地後,連日在深圳骨場留宿,慳家度日,唐女昨下午終於離開骨場,經羅湖企圖來港被拒入境。
到東門買新手機
昨晨6時許,唐琳玲大清早起床,梳洗過後便走出收銀櫃枱借用固網電話,然後返回大廳使用手提電腦。直至早上10時半,再一次走出收銀櫃枱傾電話,而且一講便是半小時,其間夾混普通話和英語,返回大廳後也一直沒有吃過東西。至11時左右,她走上骨場3樓一間中式食館,開了茶但沒有點菜。她繼續上網,主力是查看廉價酒店的價錢。
到下午2時左右,唐女終於結賬離開骨場,3晚的消費是642元人民幣,非常實惠,唐女向櫃枱職員表示會轉租酒店,但記者追蹤發現,她離開骨場後便到了東門,並到電訊專門店打算購買新手機,但未知是否嫌價錢太貴,最終作罷。唐其後向職員借用手提電話,聲稱「想買機票」,惟唐琳玲坐於店中一角,花近數分鐘亦無法買到機票,記者發現,唐的筆記本上寫有「廈門、國航」的字句,唐琳玲其後離開店舖後發現記者,隨即跳上的士離開,於下午3時半經羅湖企圖入境香港,但被入境處拒絕,稍後自行返回內地。
唐琳玲於上月23日被發現在高院法庭內拍攝,她其後被羈押至本周一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被判監7日並需支付19.7萬元訟費,當晚刑滿出獄即時被遣返內地。
■記者莊建鑫、黎少英
到東門買新手機
昨晨6時許,唐琳玲大清早起床,梳洗過後便走出收銀櫃枱借用固網電話,然後返回大廳使用手提電腦。直至早上10時半,再一次走出收銀櫃枱傾電話,而且一講便是半小時,其間夾混普通話和英語,返回大廳後也一直沒有吃過東西。至11時左右,她走上骨場3樓一間中式食館,開了茶但沒有點菜。她繼續上網,主力是查看廉價酒店的價錢。
到下午2時左右,唐女終於結賬離開骨場,3晚的消費是642元人民幣,非常實惠,唐女向櫃枱職員表示會轉租酒店,但記者追蹤發現,她離開骨場後便到了東門,並到電訊專門店打算購買新手機,但未知是否嫌價錢太貴,最終作罷。唐其後向職員借用手提電話,聲稱「想買機票」,惟唐琳玲坐於店中一角,花近數分鐘亦無法買到機票,記者發現,唐的筆記本上寫有「廈門、國航」的字句,唐琳玲其後離開店舖後發現記者,隨即跳上的士離開,於下午3時半經羅湖企圖入境香港,但被入境處拒絕,稍後自行返回內地。
唐琳玲於上月23日被發現在高院法庭內拍攝,她其後被羈押至本周一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被判監7日並需支付19.7萬元訟費,當晚刑滿出獄即時被遣返內地。
■記者莊建鑫、黎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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