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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女子深圳骨場度宿遭遣返無回鄉「想享受私人空間」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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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07日 09:31
2018年06月07日 09:3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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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蘋果》直擊】
【蘋果日報】內地女子唐琳玲因在高等法院法庭內拍照,本周一被判藐視法庭罪成,判監七日並支付19.7萬元訟費,當晚刑滿出獄即時被遣返內地。《蘋果》經追查下,在深圳一間水療會所發現她的蹤影,她一直留宿該間俗稱「骨場」的會所內,連日來無所事事,上網、揼骨、食飯、睡覺度日。對於今次事件,她回應說「香港法律是公正的」,稍後會前往她曾生活過一段時間的上海。
記者︰張軍
現年35歲的唐琳玲被遣返後沒有返回浙江家鄉,亦未有向身在老家的父親報平安,令老父在家中乾着急,擔心其安危。記者在深圳一間水療會所見到一臉倦容的唐琳玲,她身穿睡衣睡褲和拖鞋在骨場內「行行企企」,早前在庭上以英語單挑法官的氣燄已不復見。據記者觀察,兩日以來她獨自待在會所休息,初時神情顯得木訥,經過兩晚補眠後漸變得輕鬆。她在會所內通常利用其手提電腦上網,瀏覽有關她的新聞及上海酒店的資料等。
食飯按腳瞓大廳
前日午餐時分,唐在會所中餐廳用膳,點了白切雞及海鮮煲兩餸,大口扒白飯,還有飯後果大蕉和車厘茄,胃口不錯。其間她曾經更衣短暫外出。會所服務員也認得這名在港一夜爆紅的奇女子,但唐琳玲並不理會旁人竊竊私語,亦懶理他人目光。有服務員稱,唐以往每半個月便會到來消費一次,算是骨場熟客。唐沒有正式租用獨立房間睡覺,只是選擇在大型休息廳內的梳化椅上入睡。
除了上網、食飯,唐在會所內頗為悠閒,曾於澳洲留學獲得碩士資格的她,亦喜歡看書,見她手執一本《美術的故事》,閒時又會焗桑拿、嘆茶。午夜睡覺前,她曾找來女技師按摩雙腳45分鐘,之後又觀看西片,不消半小時便呼呼入睡。其間,記者曾問她為何沒聯絡父親,以及有否繳交法官判罰的近20萬元訟費時,她稱:「我想一個人靜一下……享受自己的私人空間。」
唐琳玲上月23日被發現在高院法庭內拍攝,法官要求她時解釋時,她竟豪言「我喜歡拍照便拍照」,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其後被羈押至本周一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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