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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粉嶺公路近和合石發生車禍,昨早近6時,一輛空載市區的士往上水方向行駛,其間失控撞路邊水馬,並向右翻側,穿拖鞋駕駛的司機一度被困,其他司機協助報警。
消防及救護員到場救援,由消防員打爛擋風玻璃將司機救出,姓黃(65歲)手腳擦傷送院治理。警方調查意外原因。
現行《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並沒有規定司機需要穿着任何類型或標準的鞋。若因司機穿着不合適的鞋以致影響車輛的控制,造成危險或意外,司機便可能被控不小心甚至危險駕駛。不過,拖鞋及高跟鞋都不能完全包緊駕駛者的腳趾及腳板,出現潛在危險,或導致反應慢,未能即時踏下腳掣煞車。駕駛人士可在車上放置「後備鞋」如波鞋,在駕車時換上。
消防及救護員到場救援,由消防員打爛擋風玻璃將司機救出,姓黃(65歲)手腳擦傷送院治理。警方調查意外原因。
現行《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並沒有規定司機需要穿着任何類型或標準的鞋。若因司機穿着不合適的鞋以致影響車輛的控制,造成危險或意外,司機便可能被控不小心甚至危險駕駛。不過,拖鞋及高跟鞋都不能完全包緊駕駛者的腳趾及腳板,出現潛在危險,或導致反應慢,未能即時踏下腳掣煞車。駕駛人士可在車上放置「後備鞋」如波鞋,在駕車時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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