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歐盟私隱有新例香港人有無受惠?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0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02日 04:35
2018年06月02日 04:35
新聞類別
國際
詳情#
【蘋果日報】網民上網取得大量看似免費的資訊,其實是要付出代價的--就是送上自己的個人資料,網站收集後如何使用往往無法控制。歐盟為了進一步保障網民的個人私隱,上周五實施《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讓網民擁有更大控制權,可以拒絕向網站披露個人資料,也可以要求網站刪除自己的足跡,違規網站將可能受到重罰,香港人也將間接受惠。(詳見另文:http://bit.ly/2J6vIqA)
GDPR上周五正式生效,適用於所有與歐盟公民或企業有往來的機構,所有在歐盟提供服務的網站,在蒐集、處理、儲存及傳輸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更嚴格限制,所有涉及處理歐盟居民資料的公司都大受影響,需要收集大量消費者資料的科技公司及市場廣告公司更首當其衝。(圖解新聞:http://bit.ly/2xvvWWW)
GDPR早於2016年4月獲歐洲議會通過,旨在要求任何公司在收集、儲存或處理歐盟民眾大量資料時,就所收集的數據提供更大透明度,讓用戶知道公司手持哪些數據,以及企業會與哪些機構分享數據。在新例下,歐盟用戶可以要求相關企業刪除他的資料、查詢資料的用途、索取備份、或是更改有錯誤的資料。條例生效後,如果公司發生資料外洩事件,必須在72小時內通報。
違者可面臨2,000萬歐元(1.8億港元)或相當於全球營業額4%罰款,以較高者為準。
GDPR保障的資料廣泛,用戶姓名、身份證明號碼,以及可以顯示出用戶於網絡及真實生活中活動過的數據,例如IP地址、Cookies、GDP位置,或其他可以讓企業追蹤用戶瀏覽歷史的數據等都受保護。這意味儲存和處理大量消費者資料的科技公司、市場廣告公司等最受影響,其他如醫療健康機構、保險商、銀行及處理敏感資料的公司都要配合條例。
GDPR只在歐盟內適用,但歐盟市場龐大,故上周五條例正式生效後,美國多個傳媒機構,因無法符合歐盟新例而暫時封鎖5億歐盟居民,令他們無法瀏覽內容,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時報》、《紐約每日新聞》及閱讀雜誌的應用程式《Instapaper》等。
英國新創企業「Port」行政總裁桑德斯(Julian Saunders)坦言,封鎖歐洲用戶只是「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無法開脫他們的責任,「他們仍然管有歐盟公民的數據,故他們必須與其他人一樣,遵守條例及回應要求」。
美國《商業內幕》/《福布斯》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