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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星晨旅遊前行政總裁宋衛民(圖)涉多項失職,包括在公司營利下跌時,仍擅自向員工發放百萬元獎金,自肥10萬元;侵吞代公司收取的債務還款;自我批准不合資格款項的申索等,涉款共約133萬元。星晨去年揭發有問題後即時解僱宋,並於上周入稟高等法院大數宋五宗罪,向宋索償。
列失職五宗罪
原告星晨旅遊有限公司,被告宋衛民(Peter)。被告在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間於星晨任董事,並於2012年7月擔任行政總裁,至2017年11月被解僱。原告屬於上市中資公司花樣年控股集團旗下。入稟狀指,自2016年3月起,花樣年規定旗下公司若有預算以外的開支,均須由花樣年逐項審批,但被告多番違規。
自2016年4月起原告的營利下跌,透過減薪和邀請員工放無薪假等方式節流,原告指被告的首宗罪,是於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間,擅自6次批准發放共101.9萬元獎金,每次涉及3至52個員工,被告進賬10萬元,損害公司營運。此外,被告另自我批准14.2萬元商務開支申索;代公司接收來自深圳市天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5.8萬元人民幣還款時,將款項據為己用。花樣年去年9月揭發,原告同年11月解僱被告,而被告亦辭董事。
被告其後循勞資審裁處向星晨追討欠薪,原告在準備審訊時再發現被告另兩宗罪,包括擅在公司團體醫療保險計劃中,為自己和配偶增加保障度,令原告損失5,256元保費;另被告以11萬元為公司放售值20萬元的七人車,令公司損失9萬元。
案件編號:HCA1223/2018
■記者勞東來
列失職五宗罪
原告星晨旅遊有限公司,被告宋衛民(Peter)。被告在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間於星晨任董事,並於2012年7月擔任行政總裁,至2017年11月被解僱。原告屬於上市中資公司花樣年控股集團旗下。入稟狀指,自2016年3月起,花樣年規定旗下公司若有預算以外的開支,均須由花樣年逐項審批,但被告多番違規。
自2016年4月起原告的營利下跌,透過減薪和邀請員工放無薪假等方式節流,原告指被告的首宗罪,是於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間,擅自6次批准發放共101.9萬元獎金,每次涉及3至52個員工,被告進賬10萬元,損害公司營運。此外,被告另自我批准14.2萬元商務開支申索;代公司接收來自深圳市天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5.8萬元人民幣還款時,將款項據為己用。花樣年去年9月揭發,原告同年11月解僱被告,而被告亦辭董事。
被告其後循勞資審裁處向星晨追討欠薪,原告在準備審訊時再發現被告另兩宗罪,包括擅在公司團體醫療保險計劃中,為自己和配偶增加保障度,令原告損失5,256元保費;另被告以11萬元為公司放售值20萬元的七人車,令公司損失9萬元。
案件編號:HCA1223/2018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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