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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可「自我授權」查看手機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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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24日 07:57
2018年05月24日 07:57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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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主審法官陳慶偉當庭沒收「喜歡拍照便拍照」女子的手機後,未見即時查看內容或要求解鎖。根據早前一宗司法覆核結果,警方在非緊急情況如欲查閱手機的數碼內容,須先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有大律師指,陳官其實有權即席「自我授權」查看手機內容,而機主享有緘默權,無責任向調查一方提供解鎖密碼。
唐可拒解鎖
大律師指,若案件關鍵牽涉有否拍攝、拍攝對象等問題,法官有權調查手機內容,情況就像向自己簽發搜查令。因應早前有疑似庭內拍攝人士獲「放生」及自由刪除手機內容,大狀認為陳官可「行多一步」責成調查人員不可貿然清除手機內資料。至於涉案的唐琳,大狀指其緘默權涵蓋機內電子內容,不會因拒絕解鎖而被控阻差辦公。警方取得搜查令後,自有專業方法讀取內容。
資料顯示2014年7.1遊行,警方以涉違不反對通知書拘捕主辦單位民陣5人,一度沒收各人手機。民陣成員提司法覆核,高院去年裁定沒收手機沒違憲,但指警方除緊急情况外,必須先取得搜查令,才可查閱被捕人士手機內的數碼資料。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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